〔記者黃忠榮、徐正揚/台北報導〕兄弟象投手曹錦輝昨天發表公開信,向球迷、兄弟象及領隊洪瑞河道歉,自稱交友不慎而上了沈痛的一課,但他絕對沒有打假球,「現在不投球也沒關係,請大家相信我的清白。」
小曹說:「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重義氣重朋友,黃俊中跟我曾一同代表台灣參加國際比賽,過去我的手臂曾經痛到抬不起來,是他幫我找醫生讓我的手臂好起來,他是我的好友、我的戰友,他帶的朋友就是我朋友,我疏忽了身為職業選手應謹言慎行的責任。」
小曹說,這幾天他一直保持沈默,希望靜待真相水落石出,事情演變至今,「我發現還沒等到真相,我的形象和清白,就已先被媒體未審先判,被太多不實的報導抹黑,我從來沒有對不起我投過的每一顆球,我從來沒有對不起看過我比賽的球迷。」
儘管小曹說「我疏忽了身為職業選手應謹言慎行的責任」,經紀公司代表岩元理惠代他向大眾致歉時卻說:「上酒店,喝酒有小姐作陪,違法嗎?」
經紀人:喝酒有小姐 違法嗎
中職聯盟賽務部主任王惠民說,聯盟規章與球員契約書中,確實沒有「上酒店犯法」之類的敘述,然而身為職棒球員,對言行舉止的要求本就比一般人高,社會風俗習以為常的事,職棒球員未必容許。
曹錦輝不是象隊第一個上酒店這類場所的球員。二○○七年七月廿七日凌晨,彭政閔與王勁力、黃正偉、林明憲去夜店,原本球團要罰每人兩萬元,領隊洪瑞河念在初犯,改以口頭告誡;同年十月十日凌晨,陳致遠也與郭一峰、朱鴻森上夜店,還被媒體拍到在計程車上抱美眉,被罰款十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