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媒體報導,新加坡撞協向「撞球神童」吳珈慶提出「轉籍」的邀請,並開出十分誘人的條件,老實說並不覺得十分訝異。「轉籍」顧名思義就是轉換「會籍」,也等於就是轉換「國籍」啦!什麼?這不就是「叛國」嗎?要知道國家栽培你,就是要你為國爭光,然後呢?然後要你相忍為國...。
優秀運動員轉換會(國)籍,是蠻普遍的現象,例如為我國奪得兩面奧運獎牌的桌球好手陳靜,原本是中國的金牌國手,再例如2000年在奧運舉重項目奪得銀牌的黎鋒英,也是因為從大陸嫁來台灣而代表我國出賽,除了兩岸之外,全世界類似的人才流動,不僅限於體育圈,各行各業都是無國界的地球村,也都是難以抗拒的趨勢。
一般來講,(體育)人才之所以出走,之所以要離鄉背井,甚至於要「換本護照」,都是基於人類最原始的天性之一,也就是「人往高處爬」。至於「輸出國」就分成兩大類,其一是人才濟濟,後浪自然推前浪,前浪只好去別國的沙灘上,像中國、美國等體育大國,都是這一類的代表;其二是「母國」的相關條件實在太差,或者已無法滿足該人才的需求時,被其他國家網羅就在所難免了,例如非洲的足球好手,或中南美洲的棒球好手,有很多變成歐洲籍或美國籍,都是相同的道理。如果你問我台灣是上述哪一類?答案應該是介於兩者之間,但逐漸向第二類沉淪中...。
台灣的撞球運動一路走來倍極艱辛,光是要擺脫撞球場是「太保」、「小混混」聚集的印象,撞球界就不知耗費了多少精力,然而從趙豐邦、楊清順、柳信美等男女好手,在國際撞壇展露頭角後,國家對撞球的重視,仍多半是口惠而實不至,於是就像曾風光一時的保齡球一樣,逐漸被其他原本落後我們一大截的國家迎頭趕上,如同宿命一般,台灣好像永遠是「王國終結者」:雨傘王國、紡織王國、飛碟球王國、撞球王國...。
在多年前曾有個奇想:因黑金被逐出台灣棒壇的球員,被迫「投靠」對岸進而「轉籍」,然後在北京奧運擊敗中華隊,讓台灣嚐到最苦澀的滋味...。萬萬沒想到,這個奇想的過程,沒有完全照劇本演出,但結果還是發生了!這些年台灣的棒球、保齡球、撞球等人才,紛紛到對岸「開枝散葉」,其實與台商、台幹或台流都一樣,無非是想再創第二春,或卑微地想混口飯吃罷了,如果台灣的環境好、有願景,有誰願意離家千萬里?
如果有那麼一天,「撞球天王」趙豐邦、「撞球之子」楊清順、「撞球神童」吳珈慶,與新生代的「撞球王子」柯秉逸,四個人代表四個不同的「會籍」同場競技,再回想起這些年台灣撞球界的孤軍奮戰,然後再看看上吳珈慶這則新聞的最後一段:「主管單位對新加坡有意挖角吳珈慶也相當重視,並向撞協表達關切,希望吳珈慶能夠留在台灣...」,問題是然後呢?當然是留在台灣繼續「為國爭光」呀!再然後呢?當然是留在台灣繼續「相忍為國」囉!
新聞連結:新加坡挖角百萬年薪,吳珈慶心動
後記:
唉,矛頭指向體委會也很不公平啦,因為體育方面的預算實在少的可憐...。
(本文為Yahoo!奇摩摩人專欄:〈為國爭光vs.相忍為國〉運動摩人/蔡小明)




該反省了
臺灣你在不加油就會越來越多離家的小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