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善用豁免保費附約

工商時報【林俊輝】 買保單不要僅斤斤計較於保障額度多少,國泰人壽提醒,更要善用「豁免保費」附約條款,讓保障可以持續,不會因事故發生後,卻因保險要保人(負責繳交保費的人)無法再交繳續期保費,而陷入保險斷炊窘境。 國壽指出,「豁免保費」最重要目的,是移轉無法繳納保費時風險,減少保障中斷風險發生,並讓保單繼續有效。豁免保費條件因商品設計有所不同,通常可豁免條件為身故/完全殘廢,因意外傷害事故導致成重大燒燙傷,或罹患如癌症等重大疾病等,尤適合附加於長年期繳費商品。 豁免保障對象也有區分,針對要保人或被保人提供豁免,消費者需先了解,只要預算足夠,國壽建議,應該投保「豁免保費」,為自己保單多買個保險。 國壽以保戶李先生和李太太為例,平日勤奮地從事餐廳小生意工作,日前李太太幸運抽中飯店住宿招待券,決定一家三口休假出遊。原本充滿歡樂的假日出遊,卻因一輛超速貨車而變成噩夢。 李太太想起保險公司業務人員小玉,經詢問後了解此次醫療支出(住院/手術)可申請理賠給付,不過夫妻倆還是擔心接下來長期燒燙傷復健,可能暫時無法工作需休養1~2年,屆時家中經濟恐入不敷出,兩人每年6萬元保費將無法繼續支付。 小玉說,兩人當初保險規畫除有「壽險」主約外,尚有附加「傷害險」、「健康險」及「保費豁免」等附約。其中「豁免附約」就是針對要、被保人遭遇特定重大事故(如嚴重燒燙傷、癌症、癱瘓、完全殘廢等),保險公司提供保戶免繳續期保費,並讓原有保障繼續享有,後續保費支付問題兩人無需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