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管理條例通過 只能設在離島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仍然把博弈產業的地點限定在離島。更引人注意的是、為了避免民眾沈迷賭博、妨害家庭生活,條文當中還規定、包括配偶等四親等之內的家屬、可以向主管單位申請、禁止丈夫或親人進入賭場;甚至連同居人也可以提出申請。 「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2號在行政院會上通過,政府部門除了希望觀光賭場為台灣帶來經濟效益,同時也將成立專責機關嚴格監管。 ==行政院發言人 鄭麗文== 在院會裡頭已經在今天 通過了觀光賭場的管理條例 參考新加坡的例子 採取高度管制(規範) 為防止有不適當的人進入賭場,草案明列禁止進入規範,包括未滿20歲,以及正接受政府生活補助,破產宣告、有重大債信等人進入賭場。而為了避免國人嗜賭荒廢工作,妨害家庭生活,配偶、四親等內親屬、甚至同居人,都可向專責機構申請,禁止其進入觀光賭場。此外,觀光賭場所在地的縣市議會通過後,除了在賭場工作者外,當地居民也將不得進入賭博. 對此,連江縣長楊綏生表示,防賭的機制立意良好,但不宜限制太多. ==聲音來源 連江縣長 楊綏生== 愛賭的人那裡都可以賭 我們透過人為的設計 主要是為了防弊 但是有的時候 如果 過度的防弊以後 把這個整個設計的 精神都喪失的話 其實是得不償失 稅費的部分,行政院規劃原先賭客要課徵的贏錢稅免徵20年,中央主管機關開徵博弈特許費,從7%逐年調升到9%;而賭場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則是徵收最高7%的博弈特別稅。 至於,有部分立委主張要在台灣本島或航空城也開放設立觀光賭場,行政部門暫不開放解禁. ==交通部長 葉匡時== 我們的法第一條就講說 是根據離島建設條例 所以事實上我們是在現階段 我們認為並不宜 擴大到其他地方(台灣本島) 葉匡時表示,觀光賭場目前除了懷德公司外,還有2、3家也有意願投資。而立法院本會期如果通過草案,最快民國108年台灣將有首座賭場正式營業. 林俊賢 吳嘉堡 劉漢麟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