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體育課

體育課
體育課

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到了2021年五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110年五月十五日公布加嚴及加大限制措施辦理。五月十七日一早,雙北市宣布高中以下學校5月18日到28日停課,雙北市公司內家長們驚呼聲四起,以及公司高層頭痛,接著阿公、阿嬤們的手機聲不斷響起。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教育部長潘文忠五月十八日宣布,五月十九日起全國各級學校停課至五月二十八日!接著連雙北市以外縣市的阿公、阿嬤手機聲都響起了!

教育部體育署隨後跟進,發函給他們認為的「運動設施」全台各高爾夫球場,投下一顆震撼彈,要求全台灣所有高爾夫球場、練習場從五月十九日全面關場至五月二十八日,教育部沒有錯,因為既然各級學校都停課了,對教育部來說像「體育課」運動設施的高爾夫球場也應該全面關閉。

全國高爾夫球場業者配合關閉至五月二十八日,根據球場協進會統計,台灣所有高爾夫球場全體停止營業十天,擊球營業收入損失概估約新台幣二點四億元,不含代收代付桿弟費、及其他餐飲、住宿消費,高球場業者只能含著淚,說為了全國人民防疫,全力配合關門,球場業者們心裡苦,只是不說。

這十天除了球場營收損失,桿弟完全沒有收入,高爾夫教練們沒地方教球,也少了十天收入。當然,高爾夫球場全面關場,能免除群聚風險,就如同台灣全面封城,那就更不會有群聚問題了!

重點不在關不關場,而是高爾夫球場是否有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這麼龐大的經濟體和經濟產業,主管官署是教育部,合理嗎?如果高爾夫球場的主管官署是交通部觀光局,或是其他部會,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高爾夫球場的相關限制法令非常多,甚至部分法令還互相衝突,造成高爾夫球場業者無所適從。

如果政府將高爾夫列為「體育、運動」,那為什麼高爾夫球場還要代政府向擊球者徵收娛樂稅?以前還有保齡球跟撞球作陪,現在他們都正名為運動,而高爾夫球成為台灣唯一需要繳娛樂稅的「運動」。

好,繳娛樂稅行,那高球場業者要在球場合法的範圍內,蓋飯店增加休閒客層的開發,這總行了吧?

政府又說NO,因為「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附表一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表中,「遊憩用地」的「觀光遊憩管理服務設施」,附帶條件「將高爾夫球場排除在外」,高爾夫球場被政府定位僅限於擊球等功能,無法於球場內興建旅館飯店增加營運項目,所以這些法規是互相衝突的,球場業者只能概括承受。

體育課後,學生只需要一個淋浴的水龍頭,洗髮精、肥皂、毛巾自己帶。就好像大賣場的百元理髮,一百元剪頭髮,用吸塵器在頭上吸兩下,回家自己洗頭,最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