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利之後的事 何謂運動家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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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成就了許多事。它給了我自信、自尊、自律與動機。」──米婭.哈姆,世界足球小姐


「成功的競爭者想贏;蠢人則為了贏無所不用其極。」──南希.洛佩茲,高爾夫好手


已故達拉斯牛仔隊前教練湯姆.蘭德里說,運動是偉大的導師,我完全同意這個說法。體育的世界既是教室,也是實驗室。我們透過競爭,從小就懂得訓練、實踐與紀律的價值,以及公平競爭的意義。運動教會我們毅力,也教會我們應對逆境、成為團隊願景與集體目標的一員。運動也在領導力、尊重與勇氣上也有教育意義。



與生活種其他籠統的領域不同,運動領域有計分板、時間限制、規則,還有公平的比賽場地。當傑基.羅賓遜打破了大聯盟的膚色界線時,前球隊高管布蘭奇.瑞基提醒個未來明星,棒球的分數是公平的──分數不會說明你有多強大、你參加什麼教會、你的膚色,或是你父親上次選舉投給誰,分數只說明了你在那一天是怎樣的運動員。



心臟科醫師兼跑者喬治.席翰(George A. Sheehan)將體育比作戲劇:「在此,罪人可以變聖人,凡人也能成為超凡的英雄……體育運動尤其能帶來最佳體驗,讓我們感覺與世界合而為一,超越一切衝突,最終顯現我們自己的潛能。」



從娛樂的角度,運動就是要盡你最大努力,然後享受其中樂趣。不幸的是,許多教練、父母、甚至年輕的運動員(他們會從成年人那裡得到資訊)往往會忘記競爭的目的。他們把職業體育當作商業行為(將輸贏轉化為金錢),因此看不見全貌。年輕教練會模仿大聯盟的教練,對著孩子們吼叫,憤怒時就直跺腳。他們的行為,看起來像是小聯盟執教是他們的生計。他們忽略了在這個層面上最重要的東西──成功並非只用輸贏衡量,而是年輕球員的個人成長與發展。



前牛仔隊四分衛羅傑.史道巴克(Roger Staubach)說:「有一種教練,他能接受輸贏、能接受排名第一或墊底,並祝福團隊所做的努力──在所有青少年體育項目中,只有這樣的教練才能帶來成功。」但有多少教練做得到?有些教練和家長的行為讓人不解──究竟是他們還是十歲的孩子比較成熟?



在德州阿爾文市(Alvin),即諾蘭.萊恩的家鄉,有個警官是小馬聯盟球隊(Pony League team)的助理教練,該隊專為十三、四歲的青少年設立。這個警官因為在本壘與裁判爭論而被驅逐出場。他回家之後,套上警察制服,再回到球場,等待比賽結束。當裁判開車離開,這位警官卻把他攔住並開了罰單,原因是沒有亮燈號。這位警官由於這個事件被降職,並緩刑六個月。那位裁判後來說:「這在棒球比賽中,實在太幼稚了。」



這位警官╱教練應該要和我一起參加去年夏天在日本舉行的親善棒球系列賽(Goodwill Baseball Series)。在亞洲,對比賽表示尊重相當重要,高中的選手會對裁判鞠躬,也對場地鞠躬,因為那是個神聖的時刻與空間。今天我們常會聽到孩子說:「別不尊重我。」而如果棒球比賽或其他運動項目會說話,那它們可能也會表達一樣的心聲。可悲的是,我們已經遠離了文明、良善的運動家精神。



一項對佛羅里達州五個郡內的五百名成年人的調查顯示,有八成二的人認為,家長在青少年運動方面的反應過度激進。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有個小選手的母親,被控在比賽結束後,毆打了一位青少年裁判;克利夫蘭市(Cleveland)有個父親在足球場上,痛扁了一名十五歲男孩,他說他的兒子被這個大個子欺侮。在麻薩諸塞州,有兩個十歲冰球選手的父親在比賽中大打出手,其中一個頭部受傷死亡。在佛羅里達州朱庇特市(Jupiter),有個體育協會要求成年人也參加運動家精神的課程。這些家長被要求觀看一段十九分鐘的影片,內容關於青少年運動員的家長角色與責任,他們還簽署了一份道德守則,承諾自己會在比賽中表現良好。



美國人對勝利相當癡迷。在美國社會裡,如果你沒有贏,那你就是敗將。就是一事無成。球迷是冷酷無情的,在別稱「友愛之市」(City of Brotherly Love)的費城,據說運動迷都非常強悍,如果當地球隊不在城裡時,他們就會去機場咀咒飛機失事。



當你最愛的陣營贏了,你會精神百倍,甚至連食物都變得更加美味。球評約翰.馬登(John Madden)說得真好:「勝利是很好的除臭劑,贏的人什麼都是香的。」我在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讀研究所時,社會心理學的學生會去計算在美式足球比賽後,計算戴帽子、穿著運動衫,以及運動衫印有我們校徽的人數。他們發現,在我們的太陽魔鬼隊(Sun Devils)獲勝後,穿著校服的球迷人數,比輸球時高出三到四成,這個現象在心理學上稱為「沾光效應」(BIRG)。



我們需要重新定義勝利,文斯.隆巴迪說勝利不是一切,努力獲勝才是。贏家是當他在離開比賽,知道自己已經盡了最大努力,而不去考慮位置、排名或地位。



「第一個越過終點線,只會讓你成為人生某一階段的贏家。」前奧運田徑金牌得主拉爾夫.波士頓(Ralph Boston)說:「真正重要的,是你越過那條線之後所做的事。



我們也需要重新審視職業體育界的各種訊息。國家冰球聯盟聲稱無法容忍暴力,但如果把場上的攻擊行為搬上街頭,就已經構成犯罪。NFL對前亞利桑那紅雀隊安全衛查克.塞西爾(Chuck Cecil)判罰三萬美元,因為他在與華盛頓紅人隊的比賽中,曾兩次用頭盔打對手,做出「公然且不必要的暴力」行為。然而每一個賽季, NFL的影視製作公司都會剪輯球員猛力衝撞的畫面,甚至做好配樂,美化這些暴力。



精彩的比賽,對你而言的意義是什麼?



沒被逮到的行為,是否就不算作弊?在比賽中造成傷害是正確的嗎?你對運動的哲學決定了你的競爭方式。



對於競賽:全力以赴、動作乾淨、公平競爭,展現最棒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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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選自 一起來出版《心像練習》一書。 蓋瑞.麥克身為傳奇運動心理學家,同時也是心理顧問、績效教練。他相信優秀的人只在乎硬實力,認為贏的唯一方法是無止盡的訓練;頂尖人物則選擇相信自己、在獲勝之前就先預見成功;本書用40堂心理素質課程,讓讀者由「優秀」邁向「頂尖」,藉由循序漸進的方式創造優勢、突破自我極限。


◎ 書籍資訊:https://pse.is/38zm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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