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手年薪上看120萬 T1、PLG選秀薪資比較

T1聯盟今(14日)公布選秀辦法,將效仿日本職棒採取指名制與交涉權,並於28日採線上直播進行。其中,在球員薪資方面,T1聯盟規定,第1輪獲選球員每月至少8萬元、第2輪至少6萬元,若是國手級球員,至少保障年薪120萬元。

T1聯盟首季選秀將效仿日本職棒採取指名制與交涉權,每輪選秀由各球團同時提交1名指定人選,若球員在該輪選秀只有1個球團指名,則該球團獲得與球員的合約交涉權。若有2個以上的球團同時指定同1人選,則由球員指名其1球團進行交涉,而未獲球員指名之球隊可再次指名新的人選或選擇放棄。

T1聯盟規定,新秀合約與年限應為制式2+1合約,前2年為保證合約,第3年為球隊選擇。新人前2年保證合約結束後,原球團擁有優先議價權與該球員進行交涉議價,若有其他球團出價相同情況下,原球團有比價留人權,可優先續約留人。基本上,與P.LEAGUE+類似。

但在薪資方面,2聯盟出現些微差距,T1聯盟提到,第1輪獲選球員每月至少8萬元薪資合約保障、第2輪(含之後之輪次)獲選球員每月至少6萬元薪資合約保障。若是曾獲選為FIBA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世界盃會內賽、亞洲盃會內賽、亞洲運動會12人名單,世界盃與亞洲盃資格賽同1階段2場比賽均須登錄出賽),至少保障年薪120萬。

而PLG則是規定,首輪第1順位9萬、第2順位8萬、第3順位7萬,最高年薪為180萬;其餘首輪順位為6萬、次輪5萬,第三輪以後為4萬,最高年薪為150萬。若是國手等級球員,月薪最低12萬,最高年薪為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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