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稻埕煙火節情人橋上演女子酒後脫序 | 大同波麗士耐心處理 未釀憾事
【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大稻埕煙火節活動,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2年8月20日止每週三晚上8點30分在大稻埕碼頭皆會施放約3分鐘煙火,吸引大量的市民前往欣賞,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警員李彥澄於112年7月12日16時至22時在3號水門拱橋擔服維安勤務,20時50分許一名渾身酒氣之女子無故上前向李員大聲咆嘯,惟該酒醉女子語焉不詳,且因李員當時執行淡水河沿岸步行巡邏安全維護勤務,避免民眾遭推擠失足掉入河內,故當下未予理會,惟該女子突對李員講了一句:「廢物」,李員當下考量以執行本身勤務為重既維護現場人流安全離去之任務,隨即喝令制止該女子不理性之行為,並協助引導其至安全區域離開,所幸其同行男性友人亦隨即將該女子帶離,讓大稻埕煙火節在全體市府、警消、義交等工作人員,及全體參與市民的配合下,平安順利地渡過一個美麗的夜晚。
大同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務必節制,對於執行公務的警察人員應保有尊重,切勿妨害其執行公務,違者將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