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空氣槍實驗室 下月啟用

空氣槍枝犯罪情形日益見增,而槍枝殺傷力鑑定,必須送法務部調查局或刑事局,耗時2到3個月才能取得結果報告;為提升空氣槍枝鑑驗效率,台中市警察局歷經2年籌備,斥資百萬及鑑定人員培訓,打造中部首間「空氣槍實驗室」,將在下月啟用,從案件受理到鑑定完畢製發鑑定書,時間大幅縮短在2周內,有效提升空氣槍犯罪偵審效能。

目前全台受理空氣槍鑑定實驗室,分別為法務部調查局、刑事警察局,縣市部分則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新竹縣警察機關,均位於北部地區,導致中南部警方查獲空氣槍枝後續鑑驗,曠日費時。

有鑑於此,台中市警局斥資100多萬建造空氣槍鑑定實驗室,採用美國OEHLER MODEL57紅外線感應測速儀,配置3道紅外線感應光匣,以紅外線偵測涉案槍枝擊發彈丸通過光匣時間差,並換算為彈丸單位面積動能,實務上若槍枝測得彈丸單位面積動能超過20焦耳/平方公分,即認定槍枝具有殺傷力,依鑑定結果作為檢方起訴、聲押,及院方判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依據。

台中市警局刑事鑑識中心表示,以往中警緝獲不法空氣槍枝,需每周派人專車持送刑事警察局理化科進行鑑定,鑑驗時程需耗費2至3個月,台中市成立空氣槍實驗室後,能大幅縮短鑑驗時效,針對轄內查獲之空氣槍,從案件受理到鑑定完畢製發鑑定書,時間能縮短到2周內,及時提供專業鑑定結果,可提升空氣槍犯罪偵審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