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併卡卡 學者盼提誘因 教部稱先合作

少子化讓不少私校逐步走向退場,「公私併」成另類解方,卻面臨法源依據、校園風氣歧異等阻礙,雖有台科大與華夏科大併校案例,卻僅為唯一一例。學者指出,政府應訂出公私併誘因,促使高教公共化;教育部官員稱「凡事起頭難」,合作應先於合併,若單一所學校被動待價而沽,「等到花謝了也不會有人來」。

逢甲大學教授、永達技術學院公益董事廖東亮表示,大學校數過多,部分學校已面臨招生不足窘境,越偏遠的學校越容易退場,恐會拉大城鄉教育資源差距,教育部應推動公私立大學校院合併,由體質健全的公立大學,提升私立大學體質。

但廖東亮也指出,公私立涉及的法令多元又複雜,包括公立大學是依據「大學法」,私立大學是依據「私校法」,公私併最大的困境為私校董事會意願,尤其經營不錯的私校,很難有併校意願或迫切性。他認為,政府應訂出公私併誘因,提升彼此校務發展動能,並促使高教公共化。

根據教育部一○九年委託中正大學研究「公私併」可行性的研究指出,要先讓具互補性的公、私立大學跨校合作,漸進式進行教研資源整合,再進行組織合併,可行的方式包括建立跨校合作機制。另一種模式則是建立共同治理與決策機制,讓雙方辦學品質與標準趨於一致,強化實質合作關係。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賴冠瑋表示,大學合併若缺乏前期了解,而採威權式的由上而下,自然難推動。他以台科大與華夏科大併校為例,二校先簽立合作備忘錄,有默契後才推動整併,順利在一年內完成,因此凡事起頭難,合作先於合併,但合作也始於自發、互動與共好。他指出,校方也可思考成立大學聯盟、大學系統,成效不亞於併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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