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店縱火案2死 家屬跪求判死
屏東市民享路刺青店上月29日遭19歲許姓男子縱火,導致28歲陳姓老闆娘死亡,30歲黃姓老闆在加護病房搶救8天,仍在5日傷重不治。屏東縣長周春米7日前往死者靈堂上香,家屬下跪陳情,希望判許男死刑,還給他們一個公道,別再發生憾事。
10月29日清晨4時31分許,屏東市民享路刺青店1樓傳出火警,警消撲滅火勢後,在5樓救出黃男、陳女,但2人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陳女回天乏術,黃姓男子雖恢復生命徵象,但因肺吸入性嗆傷導致腦部缺氧,加上燒傷面積高達75%,搶救8天仍不治。
黃父含淚指出,夫妻倆3年前結婚,近期買了房與車,大好前程卻被一場火統統帶走,真的非常不捨。他憤怒地說,事發至今,許嫌家人都沒有出面道歉,卻在第一時間找律師商量如何減刑,做人父母有教導責任,應出面說一下話,現在他們不接受道歉及任何協商換取減刑,殺人就是要付出應有代價。
黃父強調,雖然一條命無法換回兩條寶貴性命,但仍希望法官判許男死刑,而不是考量他年輕、可以教化,關一段時間後又放出來,恐怕會害更多家庭,讓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他也談到,許男1年前曾找兒子刺青,日前又上門透露想增刺身上其他部位,兒子允諾但強調前面還有其他客人預約,因此需要另外安排時間;對方就開始每天上門,不是坐在椅子上、就是躺在沙發上,讓人不堪其擾,前1天說了稍重的話請他離開,隔天凌晨就來店縱火。
家屬在周春米上香後含淚下跪送上陳情書,周迅速將人拉起,並強調後續官司還有一段路要走,現在就尊重檢察官偵辦進度,並承諾會提供法律上的協助,也期盼司法要還給家屬公道,釀成重大悲劇的行為者一定要負起應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