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鋼雄鷹有戰力外選手優先議約權 聯盟卻無施行細則

台鋼雄鷹。(台鋼雄鷹提供)
台鋼雄鷹。(台鋼雄鷹提供)

中華職棒對於新球團有前2年可與戰力外選手優先議約的規定,但並未針對優先議約有施行細則,若在保留名單外的球員,母球團表明要簽回,是否違反新球團可以優先議約的規定,新球團是否可以先議約?

在中職新球團加盟辦法中明訂,「聯盟規定新球團前兩年可以與戰力外選手在12月31日以前優先議約。」

所謂戰力外球員應該是指60人保留名單以外的球員,今年5隊共放出59位自由契約球員,依規定,台鋼雄鷹是新球團,依規定到12月31日之前,跟這59位球員有優先議約權。

但是不是代表其它5支球團就不能簽回自己屬於自己的球員,需不需要先跟台鋼雄鷹打招呼,再去回簽球員。

舉例來說,台鋼雄鷹目標是要補強投手及捕手,自由契約球員中有捕手張聖豪,中信兄弟已表態要簽回,台鋼雄鷹如果很想要張聖豪,是不是可以跟他接觸。

又或者各隊要簽回的球員中,台鋼雄鷹是不是可以用相同的合約條件,或者是更好的條件簽人?這些都沒有細節去規定。

但要這批59位球員等到12月31日之後,再跟原球團或其它球團接觸,又對他們不公布,聯盟真的需要制訂施行細則。

更多TSNA精彩報導
辜董盛讚有他在就沒假球 助總笑答:可以重談合約
梅西12碼沒進很悶 波蘭門將坦承賭輸不想付錢
聯盟墊底的魔術戰主力回歸的快艇 運彩小偉看好快艇攻守強勢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