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非自發自用無法折抵校園用電

針對外界指,「校校會發電」無法折抵「班班有冷氣」用電,導致各校失去種電誘因,台電說明,各校將校園屋頂空間出租給光電業者建置光電設備,並將所發電能躉售給台電,這不僅使學校能夠收取租金,同時政府也協調部分售電回饋金給學校,為學校帶來收入,創造學校與光電業者雙贏。此外,高中以下學校如有建置能源管理系統,也可以自由選擇向台電申請校園空調型需量反應措施,透過抑低用電量來獲得電費扣減,不僅實現智慧節能,還能進一步節省用電成本。

台電表示,政府推行「校校會發電」政策,鼓勵全國校園增設太陽光電設施,由各校收取租金,將屋頂空間出租供光電業者裝設相關設備,光電業者將屋頂光電所發電能全額躉售給台電,以此獲取電費收益,台電則依循光電躉購機制,向光電業者收購電能,故各校屋頂光電並非自發自用,無法折抵校園用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