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們 籃球規則從此不一樣

自從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在1891年發明籃球後,這個運動其實不斷隨著時代在演進,下列這些劃時代球星帶來的革命性影響,逐漸形塑了你我現在所觀賞的籃球賽事。

 

George Mikan

禁區三秒違例、禁區寬度增加、妨礙中籃

6呎10吋高的麥肯(George Mikan),是NBA草創之初最頂尖的禁區長人,當時簡直殺遍天下無敵手,不讓比賽呈現一面倒的局面,NBA才制訂禁區三秒違例及妨礙中籃的規則,禁區寬度也從6呎擴大至12呎。

 

Wilt Chamberlain

罰球者爭搶籃板的時機、禁區寬度增加、禁止從籃板後方發界外球、干擾中籃

不可一世的張伯倫(Wilt Chamberlain),當然也為比賽帶來不少全新風貌,包括為了避免他不斷在罰球時故意將球砸向籃板,然後自己立刻衝搶籃板球,輕鬆在籃下得分的狀況,所以才有罰球者必須等到球碰到籃框後才能爭奪籃板球的規則。此外,禁區寬度從12呎擴充至16呎、禁止進攻方在籃框附近干擾中籃、禁止從籃板後方發球(不然張伯倫很容易就在籃框附近第一時間接球扣籃)等規定,都是為了削弱張大帥當時的絕對壓制性。

 

Kareem Abdul-Jabbar

禁止灌籃

美國大學籃球在1967~1975年這段期間是禁止球員灌籃的,否則根本沒人可以抵擋賈霸(Kareem Abdul Jabbar,大學時期的名字是Lew Alcindor)在禁區的摧殘,不過也因為這個特殊規定,讓賈霸磨練出天勾絕技。

 

Darryl Dawkins

更換籃板材質

道金斯(Darryl Dawkins)的扣籃力道實在太強大,在被他灌碎兩個籃板後,NBA決定全面更新籃板材質。

 

Shaquille O’Neal

更換籃板材質及強化籃架支撐力、區域防守、駭客戰術

歐尼爾(Shaquille O’Neal)驚人的體能和噸位,讓NBA再度全面調整籃板材質及籃架後方支撐強度。歐尼爾在禁區強大的破壞力,也衍生出「駭客戰術」這個奇特現象,為了避免教練們濫用這個戰術,聯盟後來也頒佈比賽最後2分鐘禁止使用此戰術的相關規定。

 

Charles BarkleyMark Jackson

進攻背框5秒違例

一般籃球賽事有3種進攻5秒違例的狀況,包括罰球、發界外球及被壓迫時持球等,不過為了避免巴克利(Charles Barkley)及傑克森(Mark Jackson)老是習慣用他們的大屁股一直頂對手,NBA自行頒佈了背框5秒違例這個規定,也就是進攻球員在罰球線延伸線區域以下背框運球時,在5秒內必須面框、收球、傳球或移動至這個區域之外。

 

 

Reggie Miller

跳投時不得故意踢腿

米勒(Reggie Miller)是史上最棒的射手之一,不過他的小動作也不少,例如在跳投時故意出腳製造犯規,為了避免傷及無辜,聯盟後來也嚴格禁止此類動作。

 

Michael Jordan

非法防守

想靠一、兩個人守住喬丹(Michael Jordan),簡直是天方夜譚,於是喬丹持球的強邊很容易就堆積更多防守球員,有點崇尚個人英雄主義的NBA並不樂見這種情況的發生,於是針對非法防守部分做出一些特殊規定,讓球員可以有基本的單打揮灑空間。

 

Derek Harper

禁止防守者用手臂或手肘觸碰進攻球員(Hand Checking)

哈波(Derek Harper)曾說過自己的防守確實有點骯髒,常常利用手肘推擠進攻球員,不過隨著NBA禁止這類防守動作後,攻守之間的對決火花頓時黯淡不少,也是許多資深球迷和老一輩球員常常在感嘆的話題。

 

Kevin Durant

Rip Through

透過下列影片,你應該就知道所謂的「Rip Through」是什麼動作,為了避免球員持續濫用這個動作,NBA特別規定除非裁判可以很明確判定進攻方已經開始投籃動作,否則Rip Through都會被認定是非投籃犯規(shooting foul),也就是不一定能藉此站上罰球線,然而,這個規定還是有一點模糊地帶,裁判的主觀認定還是關鍵所在。

 

Rasheed Wallace

技術犯規不能當水喝

為了避免有更多球員像華勒斯(Rasheed Wallace)這樣,不把技術犯規當一回事,NBA才新增了單季累積16次技術犯規需禁賽1場、然後每累積2次技術犯規再禁賽1場的規定,至少在這個部分,應該很難出現華勒斯接班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