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娛樂「誰」

高爾夫球是國家重點發展運動
高爾夫球是國家重點發展運動 (ElenaMist via Getty Images)

個人賺錢繳所得稅,公司買賣繳營業稅。人民每年都要繳納,諸如:所得稅、地價稅、房屋稅、汽車牌照稅等。憲法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租稅收入由政府透過預算,統籌運用,如建造公園、捷運、高速公路、醫院、圖書館等國家建設,人民依法納稅,但是如果「法不正」的稅,老百姓交的可就心不甘、情不願。

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簡稱高球場協進會)於2022年十二月八日,受邀參加立法委員鍾佳濱主持的立法院第十屆第六會期財政委員會第一次公聽會-「娛樂稅及印花稅稅制檢討」公聽會,高球場協進會由理事長黃美蘭與秘書長鍾文貴出席。

公聽會經專家學者及相關財政委員論述後,黃美蘭針對高爾夫已列亞奧運項目,且教育部編列預算推動全民參與,目前竟是唯一被課娛樂稅的運動項目等不合理現象,充分論述,以表達高球場協進會期盼政府廢除高爾夫娛樂稅的意見。

全案將由立法院整合各界正反意見後,十天內提出報告,提供院會、財政部及與會單位參考。

事實上娛樂稅立法已八十年,當時民國三十一年動員戡亂時期,因政府財政困難,為充裕國庫稅收,並提倡戰時儉約的風氣,而制訂筵席及娛樂稅,將相關稅收劃歸為地方收入,實屬「寓禁於徵」的邏輯,如今時過境遷,娛樂稅法制定背景與立法理由已不合時宜。

2022年五月二十六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開「娛樂稅修訂草案」審查,立委羅明才、李德維、萬美玲等十九名立委提案指出,鑒於2007年五月四日修正「娛樂稅法」時,即有附帶決議要求一年後全面廢除娛樂稅,如今時過境遷,娛樂稅的課稅客體,諸如電影、戲劇、舞蹈、音樂演奏、體育競賽等,已是民眾生活日常,與當初娛樂稅制定背景及立法理由已截然不同,當中更有國家政策扶植振興產業。

此外,2004年監察院亦對高爾夫球運動者課徵娛樂稅案,向財政部提出糾正案。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基於體育主管機關之立場,多次建請財政部修正高爾夫球課徵娛樂稅事宜,惟財政部卻本位主義,置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及經濟部等主管機關之專業意見於不顧,迄未積極配合修正法令,顯有未當。

2022年五月多位藍綠立委同聲認為現行娛樂稅課徵不合時宜,提案修正娛樂稅法,財政部長蘇建榮在立法院財委會上回覆,會在半年內評估娛樂稅調整的可行性及方案。沒想到2022年十一月三日財政部回覆高球場協進會,仍是以「替代財源籌措困難」、「地方政府反對」為由,對唯一被課徵娛樂稅的運動項目-高爾夫球,繼續課徵娛樂稅。

高球場協進會諮詢暨法規主任委員楊崇志說:「高爾夫是早已列入奧運項目的運動,政府應引導國人,該繳的稅應繳,不該繳的稅應順應時空環境不同予以廢除,創造一大有為政府的改革氣概,而不是講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實欠缺執政態度,無法成為國人依循的表率。」

高爾夫為政府編列預算推動之重點發展運動,教育部體育署自105年起推動高爾夫「校園扎根計畫」,於學校成立社團或代表隊及體育課程中開授高爾夫課程,且引進民間資源、擴大整體的推動,但高爾夫娛樂稅是由擊球者支付,也就是國家培訓的選手、各級學校學生每次下場擊球訓練,也要收娛樂稅,實屬矛盾。

高爾夫球為亞奧運運動項目之一,台裔美國選手Xander Schauffele(山大‧蕭佛利)在Tokyo 2020 Olympic Men's Golf Competition(2020東京奧運男子高球賽)贏得奧運金牌,蕭佛利擁有台灣血統,是在加州出生的美國人,他的媽媽陳秉彝則是旅日台灣人,後來嫁給德法混血的Stefan Schauffele(斯特凡‧蕭佛利)。

而苗栗苑裡全國花園俱樂部培訓出身的台灣選手潘政琮(C.T. Pan)則在七人延長賽拿下台灣第一面高球奧運銅牌。

高爾夫球是國家重點發展運動,財政部以財政理由,使其成為唯一需課徵娛樂稅的運動項目,使消費額維持高檔,反而消費量無法增加,與政府推動全民運動之政策相違背。

期待政府,還稅於民,廢除高爾夫娛樂稅,還給高爾夫運動一個發展空間,以及公平合理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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