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CONLEY 3000萬到GIANNIS 5600萬!NBA頂薪如何漲到這境界?

Milwaukee Bucks forward Giannis Antetokounmpo, center, drives between Memphis Grizzlies guard Mike Conley (11) and forward Jaren Jackson Jr. in the first half of an NBA basketball game Wednesday, Jan. 16, 2019, in Memphis, Tenn. (AP Photo/Brandon Dill)
(AP Photo/Brandon Dill)

文/胖胖

儘管拓荒者季後賽被橫掃出局,但帶領球隊挺進西區決賽的Damian Lillard還是得到球隊上下的一致肯定,一份豐厚合約是最好的回報:來自ESPN的名記Chris Haynes報導,在休賽期,Lillard可能和拓荒者商討完成一份為期4年的合約,這份合約將從2021-22賽季開始生效,總價4年1.91億美元,其中最後一年的年薪達到了5280萬美元,這也意味著,一切順利的話,他將會成為第一個5000萬先生。

而只過了一天又有新的數字誕生:隨著全票入選聯盟最佳第一陣容,Giannis Antetokounmpo將有資格獲得一份5年2.473億的歷史最昂貴合約,如果明年夏天雙方完成這份提前續約合約的話,從2021-22賽季開始的未來5年,Giannis將會留在公鹿,他的最後兩年年薪都超過了5000萬,最後一年更是達到了恐怖的5630萬美元。

一時間NBA迅速步入了5000萬時代,不算Michael Jordan和Kobe Bryant,第一個拿到3000萬均薪的Mike Conley,和灰熊簽約也才剛過3年(2016年夏天簽下)。緊接著一年後的2017年,Stephen Curry打破4000萬,簽下5年2.01億的頂薪合約;可是現在如果Giannis真在2020年和公鹿完成頂薪續約,那麼在Curry簽下4000萬均薪的3年之後,總合約高出7200萬,均薪差點破5000萬!

那麼,這個天文數字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一切仍要從薪資上限說起:不管是Conley、Curry,還是接下來的Lillard和Giannis,他們拿到的都是當年薪資上限的35%起薪,8%漲幅的頂薪合約。區別則是薪資上限的額度:84-85賽季,聯盟剛設立的薪資上限是360萬美元,到21世紀之後逐漸穩定在5000萬附近;2011年的停擺讓薪資上限一度三年維持在5800萬,接下來也是緩慢增長;但2016年直接從7000萬暴漲到9414萬,隨後到2017-18賽季來到9909萬,預計之後的三個賽季分別來到1.1億上下,一切正常的話,2020-21賽季聯盟薪資上限提高到1.14億美元,比起7年前的2013-14賽季的5868萬。

於是此時的頂薪也徹底大翻倍。薪資上限是一個預計數值,佔了籃球相關收入的51%-53%(不同年份上下浮動),在一個賽季結束的時候給出確定數值,但和預計值相差不多。由於那份超大的轉播合約,讓聯盟總收入暴增,也讓球員吃到了甜頭。

一般情況下,不同年限的球員能拿到的頂薪分為三種:0-6年球齡,最多可以拿到25%(起薪佔據薪資上限比例,下同);7-9年頂薪是30%,10年以上頂薪是35%。和母隊續約擁有Larry Bird條款,即完成一份3年及以上合約)的球員最多可以得到8%的漲幅(等差數列遞增,之後每年增加第二年和第一年年薪的差值),而加入一支新球隊的球員,最大漲幅為5%。

像Chris Paul此時的4年1.6億美元,就是標準的10年以上老將頂薪:火箭在和快艇交易後擁有了他的Larry Bird條款,隨後簽下35%起薪,8%漲幅的頂薪;而LeBron James和湖人簽下的頂薪合約就是4年1.53億美元,起薪相同,但漲幅5%比Paul要少一些。

但在這些基礎頂薪條款之外,聯盟還增設了一些可以用於「越級」的頂薪條款,最終造就了眼前的這些超級合約。

首先是「Derrick Rose條款」,在2017年,聯盟重修了Rose條款(第五年30%規則),即結束4年新秀合約之後,球員可以直接拿到30%起薪的頂薪,規則規定必須符合以下三條中的任何一條,才可以得到Rose條款:

1.在球員第四個賽季,或在第二到第四賽季間三個賽季中兩個賽季,入選最佳陣容(一二三均可);

2.在球員第四個賽季,或在第二到第四賽季間三個賽季中兩個賽季,被選為年度最佳防守球員;

3.在球員第二賽季開始的任何一個賽季,被選為年度MVP。

因此去年被選入最佳第三陣容的Karl-Anthony Towns今年因落選最佳陣容而損失3300萬美元:他只能拿25%起薪總計5年1.58億美元,而30%起薪,就是5年1.9億美元了。

而現在聯盟中不斷噴發的這些超級合約,卻都源自於下面的這個條款,官方稱之為「指定老將條款」,但這裡的老將一詞(veteran),指的是有一定比賽經驗的球員,即新秀合約之外,簽下的第二份合約:即將進入NBA生涯的第8或者第9個賽季的球員(第10個賽季已自動擁有35%資格),他們需要符合以下任意一條:

1.在提前續約前的一個賽季,或前三個賽季中的兩賽季,入選最佳陣容(一二三均可);

2.在提前續約前的一個賽季,或前三個賽季中兩賽季,被選為年度最佳防守球員;

3.在提前續約前的三個賽季至少有一賽季被選為年度MVP。

這規則還需要滿足:球員生涯未離隊。但也有一條補充:新秀合約期間被交易到現在球隊,也視為符合規定。

有內線消息稱,這一規則來自於火箭總經理Daryl Morey的大力要求,都是為了讓James Harden也滿足條件:Harden是火箭在新秀賽季結束前交易過來的,而且Harden有過一年沒有入選最佳陣容,但滿足了「三年內至少兩年拿到最佳陣容」規則。這條規則允許球隊在球員還有2年合約時與其延長合約,但自由球員最多只能簽下5年,延長合約球員身上最長不得超過6年。

因此第9個賽季的Curry率先符合規則簽下5年2.01億美元;隨後是Harden——他當時還有2年合約,總計5900萬,然後續約4年1.7億;同樣簽4年1.7億的有John Wall,之後Russell Westbrook也和雷霆續約,簽下5年2.05億美元約。

Lillard身上還有2年合約因此可以延長4年;Giannis則是明年談判,可以在還有1年情況下繼續續約5年,達到最大利益,也就是歷史最昂貴的合約5年2.73億。

這條「超級頂薪」規則之所以打破從前的印象,還是因為球齡在7-9年的球員普遍被視為巔峰時期,而10年以上就該是實實在在的「老將」了;所以之前規則10年以上老將才能拿35%,而能在10年後還保持巔峰狀態的球星寥寥無幾,況且這些從始而終的老將普遍都有降薪的念頭,也間接讓超級合約出現的機率大大降低。

聯盟設定超級頂薪合約的初衷本意是讓小市場球隊以金錢留下當家球員,卻無形中起到反效果:小市場球隊很可能擔負不起這樣的鉅額,而球員堅持要頂薪恐怕會導致提出轉隊的問題,或是如國王一樣提早甩賣當家球星;此外被迫簽下超級頂薪球星的球隊,也會因此要麼繳納嚴厲的奢侈稅(雷霆),要麼因此拆散核心陣容(巫師),或沒有足夠薪資來補強陣容(火箭)。

所以吃虧的反而是球隊:如Kemba Walker因今年入選年度最佳第三陣容而獲得簽5年2.2億超級頂薪資格,但小市場球隊黃蜂捨得給這樣一筆鉅款嗎?可是如果不給的話不又給了球員離開的理由?

水漲船高,但薪資結構分配依然不變,無非就是大家一起乘2而已。但超級頂薪條款的出現,的確會讓正值壯年的球員拿下不可思議的超級合約,至於利弊,球隊需要更多方面的考量。最終球員能否拿到理論上的最大薪資,要看他的真實力和未來前景,也要看球隊拿不拿得出這筆錢,用《運動畫刊》記者說過的,「聯盟想要解決問題,卻創造更多的問題。接下來就要看看有多少支球隊管理層頭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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