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超商情有可憫 法官輕判2年理由曝

男子持刀搶超商但情狀堪憫恕,法官輕判2年徒刑。(圖:彭清仁攝)
男子持刀搶超商但情狀堪憫恕,法官輕判2年徒刑。(圖:彭清仁攝)

新竹一名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今年5月攜帶水果刀搶劫新竹市區一家超商,店員假裝要到辦公室取錢,私下打電話報警,警方很快抵達將陳姓男子逮捕。法官審理後發現,嫌犯2年前曾罹患精神疾病,離婚又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犯後也取得店員諒解,情狀顯可憫恕,最後依強盜未遂罪名,輕判陳姓男子2年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今年5月2日上午,攜帶水果刀前往新竹市一家超商休息區,見店內沒有顧客時,立即持水果刀朝店員大喊「搶劫」。店員見陳姓男子持水果刀也不敢反抗,假意詢問對方需要多少錢,接著假裝要到辦公室取錢,隨即躲在辦公室後方打電話報警。警方接獲報案在10分鐘內趕抵現場,陳姓男子乖乖束手就擒。

法官審理後發現陳姓男子2020年曾罹患精神方面疾病,店員報警後,陳姓男子也沒有進一步傷害店員,更未取得任何財物,犯罪情節尚屬輕微。陳姓男子事後也與店員和解,店員也當庭表示原諒陳姓男子。法官考量被告曾生病加上離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情狀顯可憫恕,法官審理後依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名,判處陳姓男子有期徒刑2年,並沒收犯案用水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