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令而非選擇,Chris Paul必然出現的合約

文/
小鐵

 

最近的三連勝,終於幫助火箭看起來有點從開季的1勝5敗爬起來,不知道會爬到什麼地步,不過這三場比賽總共只贏了20分,還有至少半場的時間和對手拉鋸,而三個對手是籃網、公牛和溜馬,也讓人對於火箭這三連勝還是抱持一點質疑。

於是,就再次出現「為什麼火箭要在夏天高薪續留Chris Paul」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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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可以想見的,因為直觀看來,火箭的確是給了Chris Paul一張4年1億6000萬、讓他躍居為全隊最高薪的Super Max合約,年度MVP James Harden要等到2019-20球季開始,也就是他和火箭提前用Super Max續約後,才能在至少合約名義上和CP3同等(其餘零頭差距是根據BRI的細小差距而定,在此不贅述)。也因為這張合約加上Harden和Clint Capela的續約,讓火箭下個球季開始光在這三個人身上就必須花至少9000萬到1億,才讓火箭無法在這個夏天同時留下也成為自由球員的側翼防守大將Trevor Ariza。

在此就先討論為什麼Chris Paul會簽下這一張4年1億6000萬,或者應該這麼說,球員爭取高薪是天經地義,那火箭又為什麼要買單?

在我寫的2018-19球季火箭開季分析裡,我是這麼說的:

所有人都看得出來,在辛苦取得系列賽3:2的領先後,就是因為Chris Paul因傷缺陣,讓火箭在最後兩場進攻頓失重心,因而出現各種狀況,以至於連吞兩敗,止步於西區冠軍賽。要跟勇士抗衡,絕對不能缺少CP3這種頂尖發動機,市場上沒有其他大魚也沒有其他競爭者的情況下,火箭並不是「選擇要不要留CP3」,而是「決定留CP3後再執行其他動作」。

在早就以留下CP3為前提的情況下,由於薪資規定,母隊取得該球員的鳥權後,自然會在薪資空間中佔一定的cap hold,講白話就是,火箭要留CP3,除非他只領底薪,不然火箭也沒有空間去搶其他人,再考慮CP3身為球員工會主席,為了捍衛球員爭取待遇的立場,他不可能也沒必要自行降薪,所以這個4年1億6000萬的合約,幾乎等於是早就該記在火箭帳上的。

 

 

所以,不是說CP3少領1500萬,火箭就能跟進太陽那張1500萬去留下Ariza,就算CP3降到只領每年1000萬,火箭還是沒辦法空出3000萬的薪資空間,所以火箭根本不可能在開合約給CP3的同時,又留下Ariza,今年夏天等於就是CP3、Capela、Ariza三人當中火箭勢必只能留下兩人,最終他們選擇了CP3和Capela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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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CP3本人也不可能為了球團的需求降薪,最大的原因就是:他是球員工會主席。

不管CP3和火箭的合作關係多麼良好,在正式談判上,他們就是站在勞資的天平兩端,CP3代表的就是所有要向資方爭取待遇的勞方代表,如果為了「球團需要薪資空間爭取更多好手,所以你必須領底薪」的要求,讓CP3和資方妥協,那最大的問題就是將來資方絕對可以用各種理由壓榨勞方的薪資,「因為連你們的主席,都會因為球團要求就妥協」。

薪資規定不只是隨時可以忽略的白紙黑字,他還是保障所有勞方爭取他們應得待遇的護身符,也許總冠軍是每一個球員都會掛在嘴邊的終極目標,但能保有出賣勞力的保障,一直是NBA球員之所以這麼努力在這個聯盟裡生存的目標,不是說佛心降價的事完全不可能發生,但那要建立在你沒有這麼多包袱的情況下,否則打破行情,牽扯的不只是你自己,還有整個聯盟相對應的勞方。從這一點來看,身為勞方代表,CP3原本就必須堅持自己的底線,需要替同樣為此努力的每一個勞方發聲。

如果CP3可以妥協,那身價在CP3以下的每一個球員,都會讓資方手握「連CP3都妥協,你們為什麼不妥協」的籌碼,而就算CP3已經不是幾年前那個MVP熱門人選,就算他至今仍然沒有冠軍戒、甚至沒有打過總冠軍賽,但顯而易見的是,他以前是聯盟最頂尖的控球後衛,現在依舊是聯盟最頂尖的控球後衛之一,擁有他的球隊就有巨大戰力基礎,失去他的球隊就會是戰力重傷,就算球團不喜歡,但他爭取一張頂薪,絕對合情合理。有這樣具有高度說服力的球員擔任球員工會主席,的確讓勞方在爭取待遇上擁有高度的保障。

很顯然,火箭並沒有覺得這是一件棘手的事,於是在堅信必須保持核心(實際上一支和總冠軍賽只差了一條健康大腿的球隊也的確該如此)的想法下,他們很快就知道必須留住CP3,很快就相信付給CP3這一張合約是最合理的行情,客觀薪資規定下,他們也沒有任何操作CP3降薪的空間(對照組就是勇士、Kevin Durant和Andre Iguodala),於是在自由市場開啟沒多久,第一個重磅口頭承諾就是CP3和火箭將以4年頂薪的1億6000萬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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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深知他們的體系中,需要有像CP3這樣技能點滿的持球者,才能維持和勇士一拚的機會,就算今年省了這張頂薪,在接下來兩個夏天,所有有可能進入市場、可能維持住這個體系的後場頂尖持球者如Kyrie Irving、Kemba Walker、Klay Thompson、Jimmy Butler、Kyle Lowry,每一個人要的都是同樣的頂薪,Thompson也許不一定,但就算他不要頂薪,也就代表他不會離開勇士,火箭就算今年省CP3這一筆,也不可能在市場上找到任何可以替代的人選。

也就是說,不論從什麼角度來看,除非火箭要在成為這兩年唯一能帶給勇士威脅、一度在西區冠軍賽先聽牌的情況下,馬上在夏天宣告他們不玩了,並放棄CP3,否則「CP3和火箭以頂薪續約」這件事,並不是選擇,而是指令,是無論從CP3個人身價、所處地位、球隊狀況、甚至CP3必須替勞方爭取的角度,這個指令都只是在這個夏天的什麼時間點執行,而沒有要不要執行的問題。

火箭想要爭冠,所以這個暑假不是「該不該續留CP3」,而是「續留CP3以後該怎麼辦」;討論CP3的合約,不是「兩年後他就會退化」,或是「簽到四年會拖垮球隊」,而是「這張合約必須保持CP3身為球員工會主席,幫助所有勞方站得住腳的應有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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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說火箭倒霉,找了一個因為身為球員工會主席、所以更難壓低價碼的球員,但是在市場上你完全沒辦法保證能用更便宜的薪資找到一個實力不在CP3之下的替代品,也許三年後會有,但火箭很明顯的沒有辦法等到三年後,甚至,兩年過後、2020-21球季,35歲的CP3很可能就沒辦法繳出「讓各界認為4000萬年薪值得」的數據,但那都不是重點。

「在2018年夏天留住CP3」是火箭必須執行的指令,「CP3的合約是4年1億6000萬」是勞資雙方必然會爭取、最終也會同意的指令,這樣的合作關係、這樣一張合約,不是誰的選擇,而是指令。是一個所有人在討論這個決定時,都要先考量火箭當下的狀況、與CP3本人身為球員工會主席背景後,就可以得知的指令。

火箭的成敗會不會因為這兩年能否奪冠而定?是;三年後火箭會不會背負沉重的負擔?是;三年後的CP3還會不會是頂尖球星?不知道,很可能不是;CP3過往的經歷讓他值不值得一張Super Max的肯定?是。

火箭不是沒有風險,但他們接受這個指令,也願意以背負風險的方式往前走,這真的非常實際,如果大半個聯盟都只想著要閃躲勇士,只能擠出這一個挑戰者,那我認為,比起批評挑戰者硬著頭皮走的決定,我更傾向於肯定他們勇於挑戰的決心。

要理解這樣的決心,勢必得從探究這個指令的背景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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