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娜娜"唱祖國"罰50萬? 蘇揆:文化部.陸委會認定

針對今年中國國慶晚會當中,歐陽娜娜獻唱「我的祖國」外傳她可能要被開罰50萬元。不過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表示,歐陽娜娜有沒有違法,要由文化部和陸委會來認定,不過他也說,歐陽娜娜這個小女生為了工作有不得已的地方,也更珍惜了臺灣民主自由的可貴。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我們國人同胞是非常自由民主,開放在台灣,我們台灣政府也鼓勵國人同胞,都是自由民主開放,到世界各地去都可以唱歌,尤其也是好事工作也是必要,但在中國,如果有做任何事情違反國家法律,這不管是誰當然也不可以,這在任何國家也都是國民平等,大家都受同樣法律規範,至於歐陽娜娜,在中國她有沒有違反,我們國家的法律,這會由文化部跟陸委會,去根據事實狀況共同認定,不過我們其實滿關心歐陽娜娜,一個小女生為了工作,她有不得已的地方,我們實在也覺得,更珍惜台灣的民主自由可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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