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論壇】民進黨政府應放棄「台灣歸還中國」的謬論
日本政府在1945年基於開羅宣言將台灣歸還中國是兩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政府的「一個中國」原則之法理基礎,但其實日本政府沒有將台灣割讓給任何國家,最後依據在1952年生效《舊金山和平條約》放棄台灣,留給台灣住民自決的空間,但當時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已經占據台灣,住民被剝奪了行使自決權的機會。
據台灣的報導說,中華民國外交部網站的「台灣地位國際法地位說帖」採用「『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是一項絕對符合歷史與國際法的主張」的謬論。我也看了其論述就發現,裡面有很多錯誤,從此可知民進黨政府還沒脱離國民黨遺留的詐騙文化。提出《開羅宣言》講台灣的地位,說明民進黨政府並沒放棄一個中國的立場。
「說帖」說「民國34年(西元1945年)10月25日,日本台灣總督於台北向中華民國政府投降。同日,中華民國政府宣布恢復對臺灣、澎湖列島之主權。中華民國政府開始有效治理臺灣、澎湖及附屬島嶼。」
在台灣已經有很多學者證明這種主張只是國民黨發出的假宣傳,外交部卻堅持這個舊時代的謬論,到底想作什麼?難道說在外國占領軍脅迫下的一個日本官員(總督)有條約締結的權利嗎?中華民國宣布恢復對臺灣主權當然是無效的。
「說帖」還說「民國41年(西元1952年)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之《中日和約》,僅係以條約形式再次確認臺灣之領土主權歸還中華民國。」
其實日本在那條約上卻沒確認台灣歸還中華民國,日本同一年基於《舊金山和平條約》放棄了台灣,怎麼可能確認台灣屬於中華民國?
不過「說帖」還主張說「(中日和約)第4條又承認民國30年以前,中日間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包括割讓台灣予日本的《馬關條約》在內),均因戰爭結果而歸於無效,故確認台灣為中華民國領土的意義至為明顯。」
既然條約歸於無效,但領土割讓等已經處理完畢的條款是無法歸於無效的。這是國際法學者的通說。
除了日本以外、包括把美國及歐州各國在內的100個以上國家都知道日本沒有基於《開羅宣言》將台灣歸還中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各國才站在台灣地位未定論,從來沒承認台灣屬於中國(民國或人民共和國)。不過中華民國自己卻跟中華人民共和國一起公開主張「台灣歸還中國」的謬論,這等於自稱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民進黨政府經常強調中華民國不隷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只要繼續堅持:日本基於《開羅宣言》,將台灣歸還中國的立場,國際社會也只能認為台灣本來是隷屬於中國的叛亂一省。另外,國際法有「一國一政府」原則,日美等大部分國家已經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所以民進黨政府只要不徹底放棄另一個「中國政府」(中華民國)的立場,各國也無法外交承認台灣。
民進黨政府應該停止以「台灣歸還中國」論誤導台灣國民和國際輿論。今天「國際關注台灣」的時代終於到來,台灣目前需要的是否定中國國民黨有關台灣地位的虚構宣傳,並強調現在台灣已經本土化,跟過去的流亡政府不一樣,經過定期改選,有民意的基礎。
當然台灣還需要使世界看見台灣制憲正名(獨立建國)的意志,並以《舊金山和約》作為「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人民有自決權」的鐵證。多數國家的政府和人民一定會因為了解台灣地位的真相而支持台灣人民的。
論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