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險要想包山包海... 業者:選擇變少、保費恐增
金管會要求檢討「特定癌症給付」保單,雖最後僅要求只承保特定癌症的保單才要停售改版,影響範圍縮小。但保險業者表示,癌症險銷售行之有年,隨市場變化,保險公司會推出創新、差異化商品,如今被要求停售改款,未來保戶的選擇將越來越少。
市售癌症險因承保的癌症範圍、給付方式不同,有各式組合,基本癌險通常會包含初次罹癌保險金、罹癌保險金,有一筆給付,也有分次給付,針對原位癌、初期、輕度、重度有不同理賠,還有住院、手術、化療、門診、居家療養等各式保險金目。
亦會針對國人好發或性別的「特定癌症」加倍理賠,如男性的肺癌、攝護腺癌,女性子宮頸癌、乳癌等提供額外保障,近期更有保險公司推出僅理賠「特定癌症」的保單,訴求保費可相對便宜。
健康險是保單中最複雜的險種,癌險即是其中一項,保單條款中通常會明列各式癌症,啟動理賠的條件、理賠項目及理賠金額等。
保險業者表示,健康險總保費已逾4,000億元,許多人都已有基本款保單,在競爭激烈下,各保險公司會再推出差異化的癌險,如針對特定癌症加倍給付,或有家族病史者可挑選的特定癌保單,以強化保戶保障缺口,在市場上已存在多年,保單條款也約定很清楚,現在突然要評估檢討,若要包山包海式的全方位保障,保費可能變貴。
業者也指出,保戶本來是可依照個人情況或家族病史,自由選擇要特定癌症多一點保障的商品,如家族有乳癌病史者,可選擇乳癌類保單強化保障,現停售後,以後癌險恐很類似,保戶選擇會減少許多。
保險局則認為,只針對特定癌症保障的保單將來爭議會很多,招攬過程中業務員可能講不清楚,保戶甚至可能不知道是特定癌症才理賠,導致保戶付了保費,罹癌後卻發現不能理賠,不只影響保戶權益,也恐引發理賠爭議。希望所有癌症險回歸罹癌就理賠,以初期、輕度、重度等來衡量給付金額,不要再區分一般癌症或特定癌症,保戶在投保時也能清楚癌症險的理賠條件與方式,保險公司也能減少爭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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