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專欄/小記】誠意不足的狀元身價

味全龍隊選進狀元劉基鴻,以590萬元簽約金簽下;這筆金額看起來很有誠意,但其實還可以更好,龍隊算盤打得精,也會造勢。

去年選秀狀元悍將隊戴培峰560萬元簽約金,另有100萬元激勵獎金,其中15萬元只要登錄一軍便能拿到,等於先有575萬元到手。

近年談約,幾乎都有附帶激勵獎金,且內容更實際,以累積性數據為主,不再只是看得到吃不到,拿到一半以上不是問題。

劉基鴻是頂級高中球員,和戴培峰相比毫不遜色,少了激勵獎金可拿,合約總值就差很多,充其量只有簽約金漂亮而已。

龍隊另給劉基鴻20萬元訓練費用,總額達610萬元,看似誠意十足,但跟近年狀元比一比,並沒有特別出色。

2016年狀元蘇智傑,簽約金560萬元,激勵獎金100萬元全拿,總額660萬;2017年狀元廖健富,簽約金555萬元、激勵獎金100萬元,今年月薪已有18.5萬元。

龍隊今年簽約不給激勵獎金,球團目標是拉開一、二軍薪資,升上一軍月薪10萬元起跳,最快也是後年的事情。

劉基鴻若去另4隊,不見得會成為即戰力、搶得一席之地,但當然有這個可能性,月薪跟著升級,而這種「機率」,在合約裡並沒看到。

中信兄弟隊選的岳政華、富邦悍將隊選的江國豪、統一獅隊選的林安可,近日也都傳出簽約金確定的消息,目前看起來,總額都比劉基鴻高。

岳政華簽約金520萬元、激勵獎金160萬元,江國豪據聞簽約金有550萬元,另有150萬元激勵獎金,林安可簽約金530萬元,激勵獎金破百萬也不是問題;而且,他們都可能比劉基鴻更快上一軍。

身為新球隊,龍隊自然想趁著選秀狀元打響第一砲,給了劉基鴻看似符合身價的條件,但選秀順位在後的球員,價碼空間就會被壓縮。

有些球員可能連簽約金都沒有,龍隊領隊要他們「莫忘初衷」;打球的初衷確實是為了進職棒,但打職棒也就是為了錢,這和初衷其實不相違背。

龍隊從無到有,很辛苦,或許預算有限,或許球團另有盤算,但建軍的起手式,應該可以再大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