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教會我的事 - 先了解遊戲規則、誠實面對自己的能力、 再設定階段性目標逐步達成

image

一、國際奧會(IOC)是否真如我們所想
就如同上場比賽的運動員,摸清楚比賽規則才能把比賽表現的好一樣。又或是大家常開的法律笑話 : 法律不一定會保護好人,而是保護了解法律的人。當人們在想到國內單項協會甚至中華奧會守舊、僵化甚至迂腐時(當然希望體改能有所改變、注入活力),大家也應該知道奧會是由85位現職 “終生委員”來組成(另外12位運動員委員由奧運時運動員互選出),他們參與的年會有決定賽會舉辦城市、承認NOC(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與撤銷NOC承認、投票認可新委員的權力;而主席加上4位副主席及10位委員中選出的代表則是形成了執委會(Executive Board),除了行政事務外,也擁有暫時承認 (provisional Recognition) 或停權 (Suspension) NOC的權力。現今中國有三位現任委員(一位為運動員代表、一位為副主席之一,也是當然的執委會之一員),而台灣只有一位吳經國委員。

◎ 加入領客體育粉絲專頁,設定「搶先看」掌握最新體育資訊!

也因為裙帶政治的特色,IOC委員間的 「關係」互動與培養也是一種獨特文化,除了少數的運動員委員是於奧運時選出,其餘的常任委員都是內舉出來的。而這樣的因素也讓過去IOC有不少負面的形象 (可以看安德魯‧辛巴里斯《奧運的詛咒》),但至今奧運仍然是大部分運動項目的最高競技殿堂與運動員的目標。以下是跟此議題比較有關的條文。

(一)有關國家奧會的「國籍」
這應當是欲正名方參照的條文,如果這裡能以Taiwan (TWN)被承認,方能得到真正的正名。而這個對照也看到1996年後的改版後的限縮、而且把過去IOC的認定推給模糊的「受國際社群承認的國家」。

Rule 30.1 - country of NOC (2017 version)
In the Olympic Charter, the expression “country” means an independent State recogniz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Rule 34.1- country of NOC (1995version)
In the Olympic Charter, the expression «country» shall mean any country, state, territory or part of a territory which the IOC in its absolute discretion considers as the area of a recognized NOC.

(二)國家奧會的「名稱」 ( Name of NOC)
攸關NOC名稱這點並未做出改變,依然是其名稱應當反映其領域上的特色和其國家的傳統。

Rule 30.2 – name of NOC
The name of an NOC must reflect the territorial extent and tradition of its country and shall be subject to the approval of the IOC Executive Board.

然而,假設今天走的是朝30之2條的方向走,今日可能就跟第三章提到的案例一樣—成為還是代表「中華台北」的 「台灣奧會」 (因為國籍依然是中華台北);但我想正名派和我所想的應該是「全面的台灣化」;但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就勢必得面對30之1條的內容,而所謂「國際社群認同」的標準為何? 我們可以從第二章找到一些參考。

(三) 爭端的裁決權一把抓
除了前面提到的裙帶政治、把國家認同的棘手議題往外推外,另一方面IOC在經歷被徐亨委員狀告瑞士法院過後(控告違反奧運精神、不讓運動員參賽),也修憲章把爭端的裁決權收回手中,如大會做出的決議爭端、由執委會最終裁決,而一些特定案例可申訴至IOC設的運動仲裁法庭。

Rule 62
The decisions of the IOC are final. Any dispute relating to their application or interpretation may be resolved solely by the IOC Executive Board and, in certain cases, by arbitration before the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 (CAS).

(四)保障下屬NOC之措施 是否不受任何勢力影響

Rule 27.6
The NOCs must preserve their autonomy and resist all pressures of any kind,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political, legal, religious or economic pressures which may prevent them from complying with the Olympic Charter.

Rule 27.9 6.
….. including suspension of or withdrawal of recognition from such NOC if the constitution, law or other regulations in force in the country concerned, or any act by any governmental or other body causes the activity of the NOC or the making or expression of its will to be hampered. The IOC Executive Board shall offer such NOC an opportunity to be heard before any such decision is taken.

Rule 28.4
Governments or other public authorities shall not designate any members of an NOC. However, an NOC may decide, at its discretion, to elect as members representatives of such authorities.

當然上述條款的美化說法是讓體育不會受到政治力脅迫(當然在台灣某方面的看法會讓其變得無法被監督);而如科威特奧會就是被指控介入奧會選舉而遭停權。放在我們身上的案例就是必須明白 : 今日政府基於「公投結果」 (不限於正名、可能是任何對奧會的指導有關),而對中華奧會下了任何「命令」 (EX. 你要改名成台灣奧會 or 你要幫我提出改名案給IOC),此時是否就違反了27條?

二、走出台灣看世界之奧運真的是否人人皆可入
「人們參與運動的權力不該被任何原因而受歧視」是奧運憲章的基本精神之一。 不少人也將此原則視為IOC一定會保障我參賽運員的立論依據,或最差還能以「難民隊」或「獨立運動員」(因為NOC被停權 ex里約時的科威特和冬奧的俄羅斯)身分參賽。以下就介紹幾個國家的奧會情況及代表獨立運動員的狀況。

(一) 無法獲得IOC承認的兩個NOC
澳門奧會在葡萄牙統治時即成立,但沒在1996年之前加入IOC,回歸之後即使在中國的協助下近如東亞奧會與亞奧會,至今仍因Rule30之一:非獨立國家而被拒於IOC門外。而國內更陌生的「法羅群島」,則是行政上獨立,且有自身文化與語言的丹麥自治領地,僅在外交與國防上依賴丹麥。與澳門一樣,法羅群島是帕奧的會員國,其也擁有足球、排球、手球等IF的承認。所以我們可以在世界盃資格賽看見它們的名字,但在奧運呢?很抱歉,法羅群島的運動員只能去跟丹麥運動員爭「代表丹麥」的席位。 對法羅群島運動員來說,他們是在代表「外國比賽」; 對丹麥運動員來說,他們的席位被「外國人佔走」。縱使有丹麥的協助發聲,法羅群島依然至於門外。因此報導全文中,也特別提到了「國際社會承認度不高」的Chinese Taipei與Kosovo都已是IOC會員,但他們依然無法。而跟澳門一樣是特別行政區的香港為何會在IOC呢?因為他們早在1951年就入會,跟我們一樣享有參賽權。而法羅群島專訪中提到的「科索沃」,雖然還未加入UN成功,但其2008年獨立後,至今也超過110以上的聯合國會員國承認科索沃,邦交國約有86國,也使其在2014年得到IOC承認而入會。

(二) 獨立身分參賽
2016年里約奧運科威特運動員以獨立運動員身分參賽(因為被指控政治力介入協會選舉),俄羅斯的運動員因為禁藥問題,或是因為戰亂或是受國家政治迫害因素(一位男子馬拉松運動員)而用難民隊身分的運動員。雖然他們可以參賽了,但他們受到的後勤保障一定不如本來原國家奧會的代表團完善。當然,這點只是想強調成功的運動員勢必得仰賴背後的團隊支持、獨立作戰成效一定不佳。但當然會落得此情況的機率很低。

三、 誇大戰果的迷思 國際體育一切沒有這麼容易
在前陣子雙方沸沸揚揚、充滿情緒的相互攻訐訊息之中,一則宣傳「正名台灣成功」參加國際賽事的新聞吸引了我的注意:台灣柔術總會在五月承接中華柔術協會退出IF後的NF位置、當時取得觀察員資格,更在極短的時間內舉辦選拔並派隊參與7月10號開始的柔術亞洲錦標賽。後來也有選手參加今年的雅加達亞運。在該總會蔡理事長的積極奔走下除了讓選手能順利比賽外,也用「台灣xx」當作NF的名稱,雖然台灣柔術總會還是個代表中華台北的協會(請見連結),但某方面已經增加“Taiwan”一詞的曝光機會。

這種把Taiwan納入協會名稱的手法也比較符合正名聯盟的引用法條(Rule30之一);但其註冊的國籍還是用Chinese Taipei,符合奧會模式的常理。然而該新聞用「台灣隊參賽」、「能放國歌」等內容卻讓我非常疑惑,在經過一些時間的求證與尋找影片及照片後揭露的實況如下。

(一) 頒獎能放國歌
這點會引起我疑惑是該新聞及該總會並沒有「實際的播放片段」,僅透過選手口述表示有此事實。雖然無法取得全程轉播的比賽影片,但常理就是 頒獎播放金牌選手的會歌 (Anthem)!而我國此次是一銀四銅的成績。理應是沒有讓大會播放到Anthem的機會。

(二) 使用國旗
因為新聞播出選手身披國旗的畫面,但是在官網統計與後續釋出的精華影片都看見依然是“Chinese Taipei”的會旗,而找到的照片也顯示一如以往的是採用奧會旗進場,會場懸掛旗幟也是會旗。而且此屆賽會更把我們掛在中國旁(被當做字母C的國家對待),當時跟在洛桑協議之後有跟時任IOC主席薩瑪蘭奇通信確認之後Chinese Taipei都該被歸類為"T"組的國家。但實務上就會出現如此次賽會的情形:被排在”C”。

(三) 選手賽服仍是"TPE"
因為新聞並未發出選手的背面照,結果我在FB別人上傳的會場隨拍中,意外看見熟悉的"TPE",以下圖片為證。

image

從國際柔術總會釋出的影片可以發現會旗參與其中

image

清楚的入場旗幟-使用中華奧會旗。

image

此圖正上方可以看見會旗被擺在中國(字母C)旁,並不符合常規。另外左側布景可看到JJAU左側的標誌就是哈薩克柔術協會,假如未來台灣柔術總會申辦國際賽式成功,的確是有很大機會技巧性地在比賽會場出現Taiwan。

image

在眾多照片中發現熟悉的TPE字樣,也可看出比賽隊名如官網所表示的還是TPE(Chinese Taipei)。

(四) Team Taiwan的可能
我想上述的照片與官網資料對比新聞的說法,會灌輸一般民眾「正名這麼容易」的迷思。而忽略了「以我們真正的籌碼與實力」, 在這樣嚴峻且不公的規則下,要短時間實現"Team Taiwan" 是困難的。再者,柔術界的戰場環境算是比較理想的,如此次亞錦賽中國僅有報四名選手,得牌數是0,亞運也沒派隊參賽。 也因為如此讓選手有了臨場發輝的空間。但也希望大家多給積極做事的柔術總會與選手肯定與鼓勵,但對內希望大家還是確實的傳遞訊息以落實務實的溝通與訂定策略。

四、實務操作面

(一) 運動競賽的Player不只場上的運動員,檯面下的行政人員也在奮鬥
從實際出團服務的奧會國際志工/工作人員夥伴身上聽來的許多經驗分享,就如同這次亞洲柔術錦標賽大家看到的,在名稱、旗幟、乃至進場順序跟會場旗幟順序的斤斤計較和來回拉扯。有時是雙方的有意 ( EX: 見機亮國旗、故意改你的進場順序)、也有時是主辦方的無意而直接幫我們正名或使用國旗;當然,此時就是看雙方行政人員的注意程度(上述四點也是我們國際事務人才課程所一直強調的觀戰重點之一),後續的交涉來回當然就是以現在的奧會模式為基準點。它限制了我們無法當“Team Taiwan”,但同時也保障我們至少不會被凹成Taipei, China。

(二) 認清現實、了解規則、設定目標築夢踏實
呈第一章節的奧會憲章演進,大家應當認知再怎樣崇高的奧林匹克精神在經歷人治之後,一切不可能如我們所想的美好、或是正義總會站在弱者這方。在爭議申訴及最終裁決的權,都已經確實都收回IOC手中 (原文中特定案例可至運動仲裁法庭申訴);換局話說:“If you wanna be in this game, then you must play under my rule and jurisdiction” 。在NOC所代表的國家(country)承認部分,則避重就輕的丟給了「國際社群」。從法羅群島與澳門奧會的案例可反問自我,我們是在跟怎樣的組織打交道,或是可以從科索沃成功得到承認且入會的案例中,了解所謂的「獲得國際社會認同」需要到甚麼樣的程度。

(三)多方合作、嘗試漸進的多點突破
從台灣柔術聯盟成功得到IF認證,至少證明在NF名稱上或許有機會出現一些彈性選項。未來如果其順利申請到亞洲/世界錦標賽,這樣至少可以露出承辦國NF的Logo,「或許」就能順利讓台灣露出。當然在一些奧運項目的國際單項協會可能難度就會升高許多,所以很多很多面向都需要結合各方的專才來合作協調。這方面也切莫躁進、或指責特定協會。畢竟,每個IF的戰場環境都有奇特殊性;可能需要採用不同的戰略與持續時間。

因為過往大家熟知、奧會體系下的運動協會對外也皆是以“Chinese Taipei xxxx association”為名。然而國籍是中華台北的台灣柔術總會(請見連結)能用台灣兩字當作協會名稱是非常罕見的情形,在經過與資深國際體育行政人士的討論與提醒後,新增底點可能以下幾點供大家深入研究討論。

1. 歷史脈絡
當時在洛桑協議的結果下、確立我們的國家奧會以“Chinese Taipei”為名(國籍名稱亦是);國際奧會也協助後續其他國際運動單項協會的承認;讓運動員也可以參加單項的國際錦標賽 。

2. 國家單項協會(NF)之名稱
實務面上,假如該運動的國際總會(IF)為國際奧會承認之運動總會,那相對應的我國單項運動協會 (如中華民國田徑總會國際田總-IAAF),也需遵循奧會模式以中華台北為協會名稱與國籍 (country/name of NF)。而國際柔術總會 (JJIF)並非IOC直接承認的單項國際運動總會,但因為其隸屬國際運動總會聯合會(GAISF)的會員之一 (請見連結),而該聯合會也受IOC認可、為廣義的奧運家族成員之一。 理論上應該像前任的中華民國柔術總會一樣採用“Chinese Taipei”。

3. 國家單項運動協會受國家奧會認證
國家單項協除申請受到對應的國際運動總會承認外,對內也應當有國家奧會的承認(請見連結)。然而可以注意的事該名單(上面顯示去年底最後更新) 都沒出現中華柔術協會或台灣柔術總會,可能需進一步與奧會確認。

根據前輩的實務參與經驗與國家單項運動協會(NF)的國際命名規範上,理論上都應比照國家奧會採用"Chinese Taipei" 為國籍與協會名稱;因此台灣柔術總會的特殊案例可能還尚待觀察,而日後假使承辦國際賽時、且對岸有派隊參加時,實務上能否露出含有"Taiwan"字樣的協會Logo可能也待驗證。

(四) 操作面
從1-4章的案例應該可以了解到在操作正名訴求/公投結果執行的「由誰提出」及「提出的形式/內容」部分,都應當要非常小心;就算這分公投的結果是要執行改名;就算交付給政府,其實政府「理應是無權做甚麼」,因為政府無法要求NOC改名、調整人事或是名稱(無法解散奧會)、而也沒法直接對IOC,因為IOC承認的對口就正是各國的NOC。

因此,假如今天的聯署手段是採「民間對IOC」的民對民方式,來遞交請願書讓其知道我方訴求的軟性手段,我相信包括我在內的許多人一定願意加入行列。畢竟,規則是IOC訂的,因此在手段上的選取也必須要跟隨這樣的脈絡、而不是單用台灣的行事模式來思考計畫。而,體改也是開啟了未來可以參與NOC事務的一條路,因為國家奧會的委員組成之一就是國內的單項協會。所以這會是個可行的方式之一。最後,只希望大家明白政治跟體育不可能分的開,甚至國際體育自成特殊的政治遊戲;所以需要更多的了解與規畫執行;並期待大家願意互相尊重專業與合作的同時能一起投入我們已落後許多的國際體育事務或相關運動產業。讓國際社會明確感受到我們存在的必要性與不可或缺!

五、附錄

1. 奧會憲章 (1995年版) p.58 , Rule34
https://stillmed.olympic.org/media/Document%20Library/OlympicOrg/Olympic-Studies-Centre/List-of-Resources/Official-Publications/Olympic-Charters/EN-1995-Olympic-Charter.pdf#_ga=2.20313

2. 奧會憲章(2017年版) p.35, Rule 30
https://stillmed.olympic.org/media/Document%20Library/OlympicOrg/General/EN-Olympic-Charter.pdf#_ga=2.94080669.1445848567.1532830026-446054896.1532669931

3. 可以參加亞運、帕運但不能派隊參加奧運的澳門奧會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ports_and_Olympic_Committee_of_Macau,_China

4. 可以參加世足、帕運但不能派隊去奧運,只能代表丹麥的法羅群島運動員
https://www.independent.co.uk/news/long_reads/faroe-islands-olympic-recognition-ioc-the-athletes-from-nowhere-a8465436.html

5. 亞洲柔術聯盟成員: 代表 “中華台北”的 “台灣柔術總會”
http://www.jjau.org/index.php?id=89

6. 2018亞洲柔術錦標賽,官方參賽國家統計
https://www.sportdata.org/ju-jitsu/set-online/popup_nennungen_main.php?popup_action=nennungenallnation&verid=49

7. 亞洲柔術錦標賽釋出花絮 by 世界柔術聯盟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9vx0bXnJLs

8. 柔術代表隊 “正名參賽” 新聞報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ZAPaFmfclo

9. 2020東京奧運正名聯署聯盟
https://www.2020teamtaiwan.org/

10. 國際柔術總會會員清單 (可見台灣柔術總會之國籍排序跟China的 “C”相鄰)
http://jjif.info/index.php?id=85

11. 中華奧會承認之國家單項運動協會(NF)清單 http://www.tpenoc.net/wp-content/uploads/2017/11/%E6%89%BF%E8%AA%8D%E9%81%8B%E5%8B%95%E5%8D%94%E6%9C%83%E6%B8%85%E5%96%AE106.10.11.pdf

12. GAISF承認運動總會(IF)清單
https://gaisf.sport/members/#

◎ 作者:楊晁青,本文經作者授權轉載於領客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