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排黑三讀/法界疑慮 恐違反憲法參政權

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擬新增「排黑條款」,讓曾犯下「黑、金、槍、毒」和國安三法、反滲透法等不能登記為候選人。法界人士對此存疑,指條文牽涉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參政權、工作權,屆時若有人聲請釋憲,新法是否能通過比例原則、平等原則檢驗,還在未定之天。

一名法官指出,參政權受憲法保障,首先要先釐清何謂「黑金」?犯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組織犯罪條例者都算嗎?現在猖獗的詐欺案,多用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偵辦,低階的車手是否也算「黑金」?

其次也要討論「參與程度」,如幫派老大和小嘍囉,也是等重齊觀嗎?第三則要檢視犯罪的時間,假設有意參選者已經金盆洗手,卅、四十年前的犯罪是否「永世不得超生」?

捲動即可繼續閱讀內容
廣告

此外,目前犯殺人罪、酒駕致死者可以登記為候選人,是否也應該限制參選?判刑確定且執行完畢者,如不能參政,也有「再處罰一次」疑慮。

【看原文連結】

更多udn報導
吃壽司見醬油瓶「有蛆在蠕動」!馬國男狂腹瀉 店家竟給荒謬解釋
再爆歧視!大陸空姐假裝不懂中文 香港情侶1招反擊:有何問題?
她自己去吃牛排!遭鄰桌國中生嗆「被霸凌沒朋友」 全場白眼
賈靜雯罕見談大女兒梧桐妹 淚灑攝影棚吐心聲

看更多相關新聞
選罷法排黑條款通過 陳致中們不得參選
在野批賴清德一言堂 開民主倒車
民粹修法一刀切 削弱綠基本盤
選罷法「排黑條款」三讀 柯文哲批:為選舉切割
不是陳致中!排黑條款通過 媒體人曝:是「他」先中槍

【填問卷抽好禮】2023健康生活大調查

檢視留言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