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錢的民主

郭台銘參選既然已成為定局,再多的批判,恐怕也是無濟於事的。

不必再以「誠信」相責,更不必誇大其將成為「歷史罪人」,就是「不誠不信」,又有誰能奈得了他何?他又豈會在意會不會成為「歷史罪人」?

民主的弊病,在郭台銘身上是充分顯示出來了,其實就是不折不扣的「選錢」而已。

國民黨當初何以要將曾經背棄、痛罵自己黨部的郭台銘納入徵召範圍?豈非就是著眼於其富可敵國的貲財,期待能對財政捉襟見肘的國民黨有所揖注?為何藍營有些小雞、地方勢力,會選擇靠邊站,明裡暗裡支持郭台銘?如果郭台銘不能提供揖注,誰會理睬他?

何以還是有不少民眾挺身而出支持郭台銘,豈不是就因為他坐擁巨資,就誤以為他可以由商轉政,水到渠成?

郭台銘落居民調尾端,卻信心滿滿,自居為「主流民意」代表,要求其他人奉他為尊,豈不是正仰仗著其雄厚的財力,足以「財勒」他人?

說什麼「誠信」,講什麼「歷史罪人」,罵得再凶,其實都是空話,對他不會有任何作用的。

「老子有錢」,「老子就是要任性」,總統選舉經費上限是4.7億,郭台銘身價數千億,就是拿出十倍,又豈會手軟?即便未來沒能當選,還是可以繼續回到府邸,當個人人奉承的富家翁,豈非也是玩得暢快淋漓?

無人能管、無人能制,有錢就可任性,有錢就可喚雨呼風、頤指氣使,台灣所謂的民主,不是政二代,就是富二代當家,政與商,相勾連,升斗小民的選票,其實一點都不「神聖」,反而是為人作嫁的幫凶,這才是最大的悲哀。

(作者為退休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