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不想留給媽!罹癌人妻想全給老公這樣做 過世後卻悲劇了
【記者賴又嘉/台北報導】新北一名人妻罹患子宮頸癌,知道自己活不久,又因膝下無子,過世後依《民法》規定,媽媽和丈夫將可各分一半遺產,但她想全留給老公陳男,不想分給媽媽,因此匯了177萬元到張姓姑姑的帳戶,請姑姑先幫她保管,約好等她過世後再把款項給老公,沒想到人妻過世後,姑姑卻把錢全領光拒還,人夫怒告討錢。法院根據人妻生前和姑姑的line對話內容,認定姑姑答應幫人妻保管這筆錢,等人妻死後再轉交給丈夫陳男,一審判她要還陳男177萬。
陳姓人夫提告指出,妻子因為和岳母關係不好,不希望過世後遺產被岳母繼承,因此找她的姑姑幫忙,說好請姑姑代為保管部分金錢,過世後再將款項交給他,2019年9月,妻子陸續匯了177萬元到姑姑平常沒使用的中信銀行帳戶,姑姑並將提款卡和密碼交給妻子保管,一個月後妻子病逝,他發現姑姑竟將錢全轉走,請她還錢被拒,因而提告討錢。
人妻的姑姑出庭不認吞錢,她說,人妻是她從小一手帶大,人妻因此在生前把錢分成兩份,一份給她,一份給陳男,陳男的那份已經拿走了,這筆錢是人妻給她的,堅稱款項是贈與。
但法官勘驗人妻生前和姑姑的line對話發現,人妻曾詢問姑姑,若夫妻共有資產在兩年內一方死亡變成遺產,生母是否有權要求分配,姑姑則轉貼媒體文章截圖,標註文章內容「過世前2年贈與給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和這些親屬及配偶的財產,會被課徵遺產稅」,並告訴人妻「我跟妳不在這些親屬關係內、直接用約定轉帳進我的帳戶內就行了」,還告知不要超過220萬元、還告訴她若全要留給人夫跟她說一聲,「塵埃落定後6個月領回給他就可以了」。
再加上人妻的蔡姓友人也出庭證稱,人妻生前要借她戶頭存50萬,她問人妻要幹嘛,人妻告訴她「我很怕我突然怎麼了,我的法定繼承人沒有小孩後面很麻煩」、「有生母很麻煩」,法官據此認定人妻為了避免生母在她過世後取得一半遺產,以及若事先把錢贈與老公會被追徵遺產稅,因此託姑姑和友人保管財產,等她死後再轉交人夫,判人妻姑姑要把177萬還給人夫。可上訴。
刑事部分,人妻的姑姑也被依背信罪判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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