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抽驗重金屬殘留 澎湖海膽不合格

記者李佩玲/臺北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今(16)日公布「112年度市售食品中重金屬監測計畫」結果,共計抽驗219件產品,其中,4件水產動物類,包含3件海膽、1件白肉旗魚魚排,以及1件蔬果植物類巴西蘑菇檢出重金屬鎘,經地方政府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後,已無同類產品可供複抽檢驗,後續將列為加強管理對象。

為保障國人飲食安全,食藥署今年7至9月抽樣檢驗219件產品,包含26件食米及其他穀類、38件蔬果植物類、46件水產動物類、21件禽畜產品、47件蛋品及其加工品、1件脂肪抹醬、4件乳品類、2件飲料類、25件嬰幼兒食品、5件飲用水、1件食用冰塊、1件果醬及2件蜂蜜。其中,214件符合規定;4件水產動物類及1件蔬果植物類檢出重金屬鎘與規定不符。

食藥署指出,初抽驗不合格的業者與品項,分別有臺南市典佑商行有限公司的「巴西蘑菇(中)」、澎湖縣北辰市場攤販-陳○秀的「海膽」、澎湖縣海口峰水產企業有限公司的「馬糞海膽」、澎湖縣珍承商行的「海膽」,以及新竹縣媽媽魚竹北門市的「白肉旗魚魚排」。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所定標準的規定,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的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