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mian Lillard「我住的社區,開槍不用理由」Dame 親筆成長史(序)

編譯/ 中壢小跑車

路上隨便一個人拎著枕頭套,然後啊,掏出來就是一把槍。他的槍口對準著某個倒楣的傢伙。這樣的事情日復一日,從不無須任何理由。

這就是我長大的社區。

在Oakland最南端的正中午,Bancroft區的第106大街。那是最鄉下的鄉下,最社區的社區,就是我阿嬤家旁邊。我跟我哥Houston當時剪完頭髮要回家,只是我忘記路上在聊些什麼了。

我當時10歲,他13歲。所以應該是跟WWE有關的一些無聊小事,像是星期一晚上Stone Cold怎麼打爆Vince McMahon之類的。

我們過了轉角,再兩個街區就可以到阿嬤家了。

霎時,兩輛車出現在路中央,是兩個成年人。其中一個下了車,亂吼一通,接著另一個也跳了下來,嚷嚷著:「我今天一定會殺了你。」

你知道嗎?這是那種「一輩子都忘不了」的時刻。我耳邊現在彷彿還聽得到他們講話。

「公三x啦,你下不了手的啦。」

「Motherf*****,我今天一定會宰了你。」

噹噹噹噹,他們就這麼準備開打了。我們就這麼佇立在街角,離他們40呎而已。我哥的第六感拉警報了,告訴他「這事情不對勁」。他拉拉我的衣服,像是說「D(註:Lillard小名),走啦,我們該走了。」

但… …我「長大了」,對吧?我才不會逃跑咧,我想要看看這整件事。這時我哥只好繼續拉著我,一直拉、一直拉。

接著便發生了我永生難忘的事。其中一個人鑽回了車子裡,好像是想要從前座抓了什麼東西。拿出來之後,是一個枕頭套。

「你覺得林北在開玩笑?」

那個叔叔從枕頭套裡,掏出一把槍。我哥看得出來那是一把shotgun,是一把獵槍,但我只是覺得那把槍很大而已。

時間,就這麼凝結在那一刻。

下午三點鐘,在路正中央。四下無人,只有我們跟他們而已。那個人高舉著他的獵槍,準備要閉了另一個人。我哥終於不行了,他拔腿就跑,畢竟他曾經目睹過那樣的場景。你知道我的意思嗎?那是一種反射動作。

但我年紀還小,我甚至從來沒看過。

所以我「凍」住了,將在那裡不會動。有那麼一點像是被催眠,被那樣的畫面迷住了。我很想要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然後,我記得我聽到我哥哥的腳步聲。他跑回來找我,並且扯開喉嚨大喊「弟,別看!你不會想看到這個的!」

他抓住我的衣服,開始把我拖離現場。

幼年的Damian Lillard,和大他三歲的哥哥Huston Lillard(via Courtesy of the Lillard Family)

「你不會想看到這個的!」

我們開始轉身往阿嬤家跑。那是個小社區的下午三點鐘,死寂一般的安靜,而太陽高掛天空,閃耀得令人刺眼。

鄰居家的小狗都在庭院裡,就像平常一樣,而我們只是跑呀跑,跑呀跑,甚至不敢回頭。我們都在等著聽到「那個聲響」。

都在等,都在等。

而我們最後,都沒有回頭… …。

很多人都覺得,他們對於這種事情非常了解,好像把這些這事情的發展摸得十分透澈一般。但相信我,其實沒有,你們真的沒有。

構成我現在這個人的每一小部分,都來自於我的出身,來自於我「從哪裡來」。而今天跟之後要說的這些故事,並不是寫給這世上所有人看的。

我並不常這樣講,但我的這些故事,是為了那些知道Berkeley的「第四街」在做什麼,兜售著See’s candy以籌措旅費的人們而寫。

是為了知道Brookfield rec這個地方,嚼著熱騰騰的薯片、喝著清涼雪碧的人們而寫,以及那些知道「WWF Cumberbund冠軍腰帶」是什麼的人所寫。

還有,這個故事,是寫給你的。寫給正在閱讀,讀到這裡的你。

我們應該要從一切的開頭說起。我的故事跟籃球,一開始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你可以去問我哥,我一開始沒想過要當個NBA球員。我也沒有想過,長大以後要打進NBA啦,或是幫湖人打球之類的,從來沒有。

那個時候我大概7歲?還是8歲吧。

NBA真的不是我人生的規劃之一。

告訴你好了,我本來是打算要當Ultimate Warrior,稱霸WWF呢。

當時的我為摔角深深著迷。這個真的可以去問我哥,我真的沒有在唬爛。不如接下來,我們就請他本人出來說說話… …。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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