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開放電視重播判決 誤判裁判禁賽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第11屆技術委員會第5次會議決議,自第13季SBL超級籃球聯賽例行賽起,每隊每場可有1次機會針對球出界及妨礙中籃等狀況提出異議,透過電視重播畫面審視判決。

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第11屆技術委員會第5次會議決議,自第13季SBL超級籃球聯賽例行賽起,每隊每場可有1次機會針對球出界及妨礙中籃等狀況提出異議,透過電視重播畫面審視判決。

自第13季SBL例行賽起,每場比賽球隊可於比賽進行期間,針對球出界及妨礙中籃之判定享有1次機會提出異議。

如判決發生在死球狀態下,可直接提出異議並透過電視重播畫面審視判決是否正確,如有誤判可立即更正;如比賽仍在進行中,則將於下次死球狀態時觀看電視重播畫面,此時如確定為誤判時不得改判。

經球隊提出異議觀看電視重播畫面確認為誤判時,該名執法裁判將接受停吹2周之處分,並列入本季裁判考核,作為下季續聘執法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