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超籃市場,回歸基本面

未來台灣SBL超籃沒有500萬以上年薪,甚至也沒有年薪350萬以上合約。

SBL超籃市場球員薪資結構和合約,近兩年終於逐漸回到基本面,從2011年開始SBL球員身價狂飆三年,二線球員動輒拿到年薪180萬以上,月薪逾12萬的合約榮景不再。

對球員來說這當然不是好現象,球員都希望拿到比自己身價更好的合約和薪水。對聯盟而言,球薪資回歸基本面這是一個開始,但SBL七隊各自為政,毫無章法和組織的結構,亂相還會再起,只是搶人時機未到,也沒有大咖可搶,台灣籃球市場如果不做大,願景做不出來,球團和籃協、主事者只能緊縮薪資和投資,未來也很難更好。

李學林和裕隆談崩,捨台灣SBL重返大陸CBA加入上海,身價和年薪仍是最大阻礙,李學林要超過500萬年薪以上合約,台灣球隊不想給(也不是給不起),目前SBL各隊經營狀況,年薪300萬已是上限,再高就難談了。

曾文鼎最終可能也得回到上海,他面臨的同樣是薪資問題,大陸CBA能給一年400-600萬之間的年薪,台灣SBL現況最多就是300萬上下。

球員身價和作用不同,價值當然也不同,我認為SBL可以給曾文鼎500萬合約,他畢竟是有影響力和關鍵作用的A咖。但,SBL市場做不大,組織結構不健全,這種經營觀念和規格也做不出來。

李學林停了一年沒打球,他的實力與能力還有多少?這是未知數,在台灣籃球市場上他也是A咖,但他的A咖等級又不如曾文鼎,以李學林的功能、作用和分量,最高年薪300萬(這要特例),合理200-240萬就是上限。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對台灣籃球市場現況和SBL經營文化的理解和推估,僅供參考,不能說了算。

特級球星像曾文鼎、林志傑、田壘這種等級可以給400-500萬年薪,留住人才很重要,二線國手球星大約在200-250萬之間就算合理,既不會太少又不能爆衝,畢竟月薪都超過18萬,這在國內運動生態或職業運動起步裡,都算是水準以上的待遇。

有效控制預算是球團和SBL經營策略之一,但更重要的還是做大市場做好行銷,提升品牌價值與形象,這是SBL一直停滯,聯盟競爭力不足的關鍵。

看著李學林和曾文鼎只能回到大陸CBA打球拿更高的待遇,對SBL總體發展來說,喜憂都有。

喜的是SBL堅持了基本面,不再胡亂爆衝,但台灣籃球要做大市場和品牌,仍需要真正有效投資和經營,不能只是緊縮開支,壓低球員薪水和控制預算。

憂的是SBL格局並沒有做大,組織結構和領導核心都不完整,一線球星的薪水可以特例,因為台灣一線球星不會超過五個,能讓最好的球員都回來打球,這是聯盟總體形象的提升與改變。

其他國手、明星都只能算是二線國手球星,二線球星現階段最高年薪就在250萬上下,讓他們有上升和追求空間,也不致爆衝,打壞市場,符合市場經營結構和發展。

SBL需要有總體經營規畫和遠見,需要有核心執行單位和實際決策負責人,七隊必須統合在一個組織和體系下,以聯盟決策為主為重,這才是球員薪資結構回到基本面後馬上要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