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 林建鋒 謝憲宗 謝忠義 報導
彰化一輛民間救護車鳴笛要過馬路,許多駕駛人都停下來,讓救護車優先通過路口,但後來卻發現這輛救護車,突然關閉警報器,還開進旁邊的加油站加油,因此被懷疑是不是濫用緊急車輛優先通行權,業者解釋,當時司機接獲指令,要去醫院接送病人轉院到南投,路途比較遠,剛好醫院旁邊有加油站,他依規定200公尺前關閉警報器,再進去加油站裡面加油。民間救護車通過路口,開車的民眾繼續前進,過了1分多鐘,他發現這輛救護車,不但關閉警報器還開進了1家加油站,目擊者陳先生說:「太扯了喔。」事情發生在4日上午11點,民眾下溪湖交流道,從埔心前往員林路上,所有的車子都靜止禮讓這台救護車先通過。目擊者陳先生說:「就滿傻眼的這個有點濫用權力。」民眾認為司機應掌握車輛的狀況,救人的過程中怎麼還可以跑去加油,其他救護車同業怎麼看,非當事人救護車司機說:「要看他當下派車的狀況,他沒有很絕對說能不能去加油,還是不能加油,我們大部分都會避免這種狀況。」衛生局認為,如果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就會開罰,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劉慧君說:「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民間救護車公司業者解釋,這名司機當時要去醫院接病人,下交流道因為鳴笛有車輛禮讓,開了1.6公里之後,因為病患要轉送南投比較遠所以先順路加油,加油站旁邊就是醫院,依規定200公尺前關閉警報器,民間救護車公司業者陳先生說:「醫院就在那裡加油站也在那裡,法規有規定200公尺內不能鳴笛。」救護車公司認為應該是民眾誤會,但台中有救護車鳴笛救護中,在74快速道路的內車道,前方車輛不明原因不斷踩剎車,也沒有禮讓警方說可以開罰,台中市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副所長林俊逸說:「新台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警方認為,這輛車占用超車的內車道,還突然減速,最高可罰36000元,警方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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