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將合法?衛福部預告「人工生殖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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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張容輔 楊荏惇 甘媄心 報導 衛福部預告「人工生殖法」草案,其中備受關注的就是代理孕母合法化,不只現行的不孕症異性戀夫妻,連男同志伴侶也能申請代孕,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也適用人工生殖,若草案完成三讀,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中央立法代孕合法化的國家。有同志團體、婦產科醫師樂觀看待,但也有婦女團體認為恐怕會剝削到婦女權益,立法通過前必須再審慎考量。推著寶貝小孩的推車,不少人和另一半,白頭到老信守承諾,想養育下一代卻始終沒著落,如今人工生殖法草案出爐,本來只有異性不孕症夫妻適用,預告的修正草案中,包括同婚伴侶未婚單身女性,以及代理孕母等三大族群,都擴大新增為適用對象。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杜思誠說:「有一些女同志朋友她們想要有下一代,但在台灣沒辦法使用合法人工生殖技術,有男同志朋友去國外做代孕,花的錢就更多可能都要幾百萬。」康寧醫院婦產科醫師尹長生說:「人工代孕目前還是一個比較進步,比較方便的方法按照目前台灣的技術,應該沒有什麼特別大的問題。」即使立法通過,也不是想代孕就能代孕,若是女性委託人,得要符合無子宮子宮異常,或本身免疫疾病無法懷孕,配偶雙方都是男性,以及其中一位須未滿50歲,代理孕母資格也有嚴格規範,得在一定年齡範圍有台灣戶籍,還要懷孕生產過,但不得有重大併發症剖腹經驗,代孕生殖最多一次,只是代理孕母也有一定隱憂。生殖醫學會理事長李茂盛說:「懷孕的小孩子可能先天性畸形一生下來,那麼委託者他也不會領這個小孩,代孕者我當然我這小孩有畸形我不會理你啊,那這時候這畸形兒誰要去處理。」就怕「代孕」亂象叢生,草案中也講明代孕「無償」,不過委託人可提供營養費,負擔檢查諮詢等費用,並透過機構辦理相關服務,機構能向委託配偶收費,但就是這筆「費用」,怎麼收收多少定義不明,民團憂心恐怕淪為「競價」手段,而婦女的權益保障也是問題,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說:「會選擇去擔任代理孕母的女性,其實多數都是經濟的弱勢嘛,那他們用非商業化利他的包裝,其實最後還是對女性的剝削。」衛福部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說:「考量很簡單社會上有這些需求這些聲音,能不能通過衛福部並沒有立場,我們只是把他研擬比較完整。」若草案完成三讀,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中央立法代孕合法化的國家,只是法條上路前有期盼也有憂心,想完善「人工生殖法」還有一段漫漫長路要走。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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