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刪「吳斯懷條款」掀議 翁曉玲:我不會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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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綜合報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把「吳斯懷條款」刪除。傳出有國民黨立委在消息曝光後就撤簽了。而國民黨立委羅廷瑋也公開表示「內部應該還要再討論。翁曉玲13日出面表明不會撤案,也表示沒聽說有立委撤簽。立委(國)翁曉玲:「我沒有要撤案,我對於我所認為是正確的法案,我不會退縮。」站出來表明,不會撤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再度受到討論,她提出刪除被稱為「吳斯懷條款」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法條,傳出有國民黨立委先是簽了提案,消息曝光後又撤簽。立委(國)翁曉玲:「到目前為止我沒有收到有任何委員有告訴我說要撤簽,諸多的惡法規定,企圖想要壓迫人民的思想自由行為自由,那麼所以我基本上是因為要捍衛人民的言論自由表意自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之3條規定,曾任國防外交等事務,或和國家安全相關機關的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政務副首長以上等,不得參與中國黨政軍等舉辦的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這些行為包括象徵中國政權的旗徽歌等行禮或唱頌等。第91條規定,如果違反上述法令,從行為日開始,停領5年的50%到100%的月退休給與,情節重大的話甚至得剝奪月退給與。如果沒有月退給與,得處新台幣200萬到1000萬元罰鍰,最近就有一位退役將領被依法裁罰。中國國歌響起,全場合唱並向五星旗致敬,這是今年8月底中國統一促進會在香港舉辦的活動,爆出我國退役少將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前主委臧幼俠也在場,疑似起立聆聽,被國防部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停領75%的月退俸5年,月退俸從9萬元變成2萬多元,過去曾領取的勳章獎章也被註銷。如今翁曉玲提案,要刪除這項法條。國防部長顧立雄:「政務副首長以上,或者少將以上的人員,那因為他還是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所以如果到中國大陸那邊的話,那應該不希望看到他們有做這個有害於國家尊嚴的這個行為。」綠營也提出,若認為原本的法條定義不清,那應該修法讓它更明確,而不是整條拿掉。藍營也有立委直言,需要討論。立委(國)羅廷瑋:「我覺得我們內部,應該還要再多加討論,我絕對支持中華民國,而且我只聽中華民國國歌跟國旗歌。」立委(國)林思銘:「對於人民的思想自由我們不應該予以規範,到了中國大陸對岸,如果基於一個禮貌基於一個禮儀,對於他們在國家辦理慶典的時候,他們相關在唱國歌,那麼基於禮儀上的一個尊重。」法案還在連署階段,門檻是15人簽名,還沒成案,也因此還沒有撤案的問題,但翁曉玲已表明不退,就看藍營如何凝聚共識。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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