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岡桶屍案憑「間接證據」認凶 冷血女判27年半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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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 / 徐孟蘭 羅代章 報導 台中神岡桶屍案,蔡姓女被告被法官認定,殺害陳姓男友,還用水泥封屍,三審定讞,被判27年6月徒刑,這是台中國民法官審理的第3件刑 事 案,案情複雜,而且是靠間接證據,認定被告是真兇。主要是檢察官提出來的證據,被告無法解釋,像是為何載男友外出後,冒用男友電話傳訊息,偽造躲債人消失的情境,接著又租廠房、買水泥、和包裹用的物品,這些間接的證據,都是國民法官定罪的原因,而二、三審法官也認同國民法官的判決,創司法史紀錄。 記者說:「請問妳是蔡小姐嗎。」2022年10月,台中發生震驚社會的神岡桶屍案,涉案的蔡姓女被告,從法院出來,看到記者,拔腿狂奔,蔡姓被告否認殺人,死者是她的陳姓男友,檢警查出,她和男友至少157萬元的借貸,也因為交友問題,兩人經常吵架。2019年3月4日,被告開著男友的車,載著意識狀態不佳的男友,2度入住汽車旅館,3月5日下午3點多,冒用男友電話,傳訊息給男友女兒,營造出男友躲債,不能回家的情境,3月14日和房仲約好,租下神岡區這間廠房,檢警懷疑這時她男友已經遇害。3月16日她到連鎖五金賣場,刷卡買攪拌機、橘色塑膠桶和手套,3月18日網購防水藍色保潔墊,19日買透明大塑膠袋,3月24日早上6點,開車到工廠,帶著保潔墊塑膠袋將男友遺體包了6層,再放進橘色塑膠桶,用水泥封住棄屍,一直到3年後,她男友的遺體才被民眾發現報警。這件案子,是第三件由台中的國民法官審理,過程中,被告只坦承租廠房買水泥,堅稱沒殺人,但看到檢方提供的證據,說詞兜不上,男友死前和被告的行程有重疊,因此國民法官,以間接證據判定,被告是真凶。律師張淳軒說:「證據它是累積跟堆疊的,也許比較難去抓到它直接證據部分,利用很多的間接證據來證明說,確實有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存在,二審跟三審都去肯認,國民法官的認定,我認為這樣也是滿有代表性的。」國民法官認定蔡姓被告,殺了男友,一審判27年6月,被告上訴,二、三審法官都認同國民法官的判決,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國民法官藉由間接證據,認定被告是凶手,並且判刑定讞,締造了司法史紀錄。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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