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立院即問即答」違憲? 總統府今赴司法院遞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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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綜合報導 隨著「國會職權行使法」26日正式生效,總統賴清德今(28)日上午派律師,到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及暫時處分。總統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反對國會擴權,並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應改革。據了解這回總統府申請的釋憲案,主要專攻「總統即問即答」等相關法案。手上一疊厚厚資料,律師洪偉勝28日一早代表總統賴清德赴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和暫時處分,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說:「總統很清楚的表明立場,反對國會擴權,並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應改革。」隨著這也是立法院行政院後的第三個機關,因為國會職權行使法申請釋憲,總統府重點放在赴立法院即問即答,但總統府申請釋憲,其實這並不是我國頭一回。2007年1月前總統陳水扁,身陷國務機要費案,他能否享有憲法「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和對國家機密特權聲請釋憲,隔了快半年,同年6月15號,大法官做出627號解釋文,直接表態總統不受刑事訴究。另一次則是在2002年3月,陳水扁依大法官缺額任命,是否須經立法院同意同樣聲請釋憲,大法官當時不到一個月,火速做出541號解釋文,大法官缺額任命程序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裁定並沒有違憲。總統賴清德(6.24)說:「釋憲的結果不得而知,但是對於結果,朝野都應該要接受。」為了申請釋憲和暫停處分,總統賴清德24日,首次敞廳談話向全民說明聲請釋憲的態度,接下來就看大法官如何認定。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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