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萬交保有變數? 重開羈押庭!鄭文燦「面色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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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 吳權原 劉俊男 楊荏惇 孫宇莉 許庭綸 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捲入土地變更涉貪疑雲,桃園地方法院9日上午10點,再度召開羈押庭,僅僅重獲自由68小時,再度步入桃園地方法院的鄭文燦,少了自信的笑容,神情也變得更嚴肅,原來鄭文燦六號在羈押庭,法官認為其他被告都收押,也因為500萬元有退回,難以認定有收賄嫌疑,因此以500萬元交保。但檢察官當庭抗告,質疑送錢的押了,收錢的卻放了是什麼道理?高等法院昨(8)日做出最新裁定,認為桃園地院沒有說明羈押原因是什麼?無法證明他不會串供,將全案發回更裁,羈押庭結果最快下午會出爐。現場記者說:「董事長你有收500萬元嗎,市長要不要說一下,市長再不說等下就沒機會說囉。」黑色車門一開,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律師陪同下,在交保六十八小時後,再度步入桃園地院。現場記者說:「董事長是不是要透過司法還你清白,有信心自證清白嗎會不會擔心被羈押,董事長是不是真的有收到500萬啊。」不管記者怎麼問一切避而不談,神情嚴肅,9號上午桃園地院,重開鄭文燦羈押庭,他遲到2分鐘,看起來也有些緊張,現場記者說:「董事長要不要講一下。」相比首次聲押,鄭文燦還笑得出來,這回神情變得凝重面無表情,回顧整起事件,鄭文燦6日凌晨,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聲押禁見,同日下午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察官當庭抗告,桃園地院7日收到抗告書,8日上午以最速件送往高院,4點54分裁定撤銷發回桃院,9日10點再開羈押庭。現場記者說:「市長生日當天遇到這樣的事情,會不會覺得很委屈啊。高等法院認為,桃園地院沒有說明有何羈押原因,無法判斷羈押必要性,且全案尚未釐清前,難以證明他不會串供,基於這兩點,無法判斷妥當性,且理由不備發回更裁。捲入土地涉貪疑雲,這回桃園地院更謹慎,要等庭審結束後才公布法官姓名,就怕再引發爭議,儘管鄭文燦透過律師發聲明,自己沒有不法行為配合司法調查,但是否趁著職務之便索賄,對價關係到底能否成立,在這馬拉松式調查中,勢必成為雙方攻防焦點。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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