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顏一軒、陳治甬報導北院今(29)日下午15時針對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重開羈押庭,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競總前財務長李文宗4名被告稍早皆已到庭。對此,非本案律師包盛顥稍早分析,未來院方可能做出維持原處分、增加部分條件或改為羈押3種裁定,估計檢辯雙方會在羈押庭上再次展開新一波攻防。
北檢不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共4人獲得交保,於27日晚間21時30分正式遞狀提出抗告,北院收到相關卷證後移送至高院分案審理,今早9時許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下午15時重新召開羈押庭,包含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秘書長許甫、組織發展部副主任林昭印與網紅四叉貓(劉宇席)到場聽庭。本台主播黃恩琳稍早與包盛顥對談,針對高院發回更裁理由,包指出,高院刑事庭認為在羈押必要性方面,北院原裁定有部分事實未詳細審酌,包含交保金額、涉嫌犯罪金額不合比例,被告仍有滅證、串供疑慮;而應曉薇則恐具雙重國籍,有逃亡之虞。包盛顥說明,未來北院可能做出3種不同的決定,分別為維持原處分、維持原處分但部分條件增加、撤銷原交保裁定改為羈押;隨著目前被告、律師與辯護人、北檢檢察官皆已到庭,接下來的開庭進度如何,有待持續觀察。
非本案律師包盛顥。(圖/民視新聞)黃恩琳追問,北院需多具體說明無羈押必要的理由?包盛顥回應,在高院發回更裁的新聞稿中提及,本案相關被告涉犯的都是重罪,而重罪羈押的被告恐有逃亡可能性,這是常態性會做出的判斷,但在司法實務操作的過程中,單有「羈押性」不夠。包盛顥接著說,北院原裁定認為,該案被告分以數百至千萬不等的金額交保,已能確保相關當事人不會再有逃亡與串證之虞,但部分被告仍具黨職、政府公職身分,是否仍有機會與其他被告接觸,影響後續審理,這都是高院認定北院原裁定不足之處。最後,包盛顥提到,本案仍有關鍵事證,也就是目前是否仍有其他在逃的被告或關係人還未到案(柯文哲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這是北檢聲請抗告的理由中,高院認為有必要發回更裁的具體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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