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租賃契約」禁超收電費 租屋憂轉嫁到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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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曹維升 張桓軒 採訪報導 今年電價調漲後,有不少房東跟著調整電價到一度7元,引發關切。對此,行政院通過最新租賃契約範本,明定「每度電費不得超過當期平均的每度電價」,簡單來說,房東收到的台電帳單是多少錢,就只能向租客收多少錢。對此有租屋族表示,終於等到這一天,但同時又開始擔心,新規上路後,房東會不會反而調漲房租。回到租屋處開電燈、打開電視,這樣的日常生活卻讓很多租屋族心驚驚,因為用電量分分秒秒都在增加,租屋族吳先生說:「(每月)房租的話目前是8000元,電費的話每個月會預繳給房東800元,房東的話是說我們每個月先預繳給他,到時候他可能就是以一度6元左右來計算,退租的時候就是多退少補。」吳先生表示,每度6塊錢已經有壓力,就怕4月電價調漲後,房東跟著往上調整收費方式。試算套房平均每個月用電約200度,目前一度收6元,一年得繳14400元,對比台電計費,夏月和非夏月一度平均2塊多,每年房東大約可以多收近9000元,為了降低電價的不公平,行政院通過最新的租賃契約範本,明定每度電費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立委透露白話文就是,房東收到的台電帳單是多少錢,就只能向租客收多少錢,而內政部最快在7月中旬讓新規定正式上路,但就怕,房東電價少收,直接轉嫁房租。租屋族吳先生說:「(台電計價)對我們租屋族來說,其實是一個好消息,實用實付還是比較透明化,當然是會擔心房東會做房租上的調漲。」房產業公關主任賴志昶說:「是否也會因此,房東將這個電價轉嫁到房租上面,甚至讓這個(租)房價的趨勢持續上楊。」房客擔心會不會換個方式被剝皮,產業界也示警租屋成本可能因此增加,至於新規上路後,如果又遇到超收電費的房東,可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提起申訴,杜絕電價亂象。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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