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 / 陳建邦 報導
一名婦人,去年9月前往阿里山森林遊樂區,由於當天下雨,她向阿里山販售店購買塑膠鞋套,卻疑似因為地面不平整,摔傷骨折,她認為鞋套有瑕疵,所以向林鐵處、林務分署提告,求償121萬元,不過法院駁回,案子仍可上訴;對於這起案件,林鐵文資處表示,已協助這名婦人,申請團體保險理賠,對於法院判決,表示尊重。鐵軌上停放小火車,軌道旁有好幾名撐傘穿雨衣的遊客們,就在這時候有人大叫,一名撐著藍色雨傘的婦人突然摔倒在地,目擊民眾上前攙扶,送醫後,婦人的右遠端橈骨頭,尺骨及右股骨頸,有骨折情形,意外發生在去年9月7日,當天下午下大雨,朱姓婦人控訴,她在遊樂園區購買號稱能「防止打滑受傷」的塑膠鞋套,卻疑似因車站地面不平而摔傷,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園方VS.記者說:「在這個平面(不是旁邊高低差)不是這裡哦,踩到鞋套然後鞋套就掉下去。」園方強調事發地點路面沒有不平,而婦人認為車站管理有疏失,以及鞋套有瑕疵,提告林鐵處及林務分署,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共121萬多元,遭到法院駁回,林鐵文資處副處長周恆凱說:「本處並已協助申請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團體保險理賠133000元,原告復請求損害賠償,本處尊重司法判決。」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認定婦人自己踩到鞋套,才會重心不穩跌倒,與月台管理無關,再加上鞋套,並非是林鐵處及林務分署銷售的商品,因此駁回,全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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