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綠能弊案害台鹽損失3億 前董座陳啟昱遭求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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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中心/鄭博暉、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檢方偵辦台鹽綠能弊案,將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等五人起訴,並向法院針對陳啟昱,具體求刑12年,同時聲請沒收犯罪所得。而陳啟昱從去年11月25號,向檢方投案後遭南院收押禁見,目前仍在羈押中。
涉綠能弊案害台鹽損失3億 前董座陳啟昱遭求刑12年檢方偵辦台鹽綠能弊案,偵結起訴陳啟昱,求刑12年!(圖/民視新聞)
檢方偵辦台鹽綠能弊案,調查出陳啟昱、蘇坤煌等人,涉嫌違反職務忠實義務,早在2017年3月,就介入台鹽實業,投資設立台鹽綠能。透過台綠利益輸送,陳啟昱不但圖利業者造成台鹽損失3億元,還從中不法獲利5800萬。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致使台鹽實業公司及,台鹽綠能公司,已蒙受新台幣3億餘元之損害,分潤獲取之不法所得,分別是新台幣5800萬。」檢調偵辦陳啟昱案件中,還衍生了案外案。台南地檢署去年10月23號,聲押陳啟昱失利,25號提抗告,台南高分院撤銷裁定、發回台南地院更裁,但法官11月1號傳喚陳啟昱未到庭,引發輿論譁然,直到11月25號才投案後遭收押。檢方也針對協助陳啟昱逃亡藏匿,以及台鹽綠能相關太陽能光電工程採購案等,另案偵辦中。
涉綠能弊案害台鹽損失3億 前董座陳啟昱遭求刑12年檢方也針對協助陳啟昱逃亡藏匿,以及台鹽綠能相關太陽能光電工程採購案等,另案偵辦中。(圖/民視新聞)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宗聖表示:「犯後均否認犯行態度非佳,建請法院分別量處,陳姓被告有期徒刑12年。」檢方表示,陳啟昱和蘇坤煌等人,將本屬台鹽綠能公司,應取得之合理利潤,不法截留在開發公司,再藉此分潤,讓台鹽和台鹽綠能,蒙受三億多元損害。除了建請法院,對陳啟昱量處12年徒刑,也要沒收5千多萬的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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