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長黃凱涉綠能弊案 遭檢方聲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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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 李明威 黃品瑄 楊荏惇 報導 雲林再傳綠能光電業者涉勾結民代弊案。新北地檢署昨(4)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動員百人搜索40處地點,約談無黨籍雲林縣議長黃凱以及綠能業者等,一共22人,檢方查出,黃凱涉嫌利用職權之便護航太陽能業者,幫他們喬申請種電用地需要的許可,黃凱辦公室、住家被搜出兩輛名車、還有名錶跟上百萬元現金,疑似收賄上千萬,遭到檢方聲押。戴帽子口罩,在調查局人員戒護下,被移送新北地檢署,雲林縣議長黃凱,涉嫌向綠能光電業者收賄,遭檢方聲押禁見,拎著包包面無表情,雲林縣建設處處長李俊興,也被列為被告疑似洩密,以20萬元交保,新北地檢署查綠能光電弊案,出動百人南下雲林搜索,一共帶回22人,其中3名光電業者及員工,各以10到20萬不等交保,另一人限制住居。根據了解,雲林縣政府對於綠能光電業者,申請「種電」用地設有嚴格規定,尤其需要取得廠址當地許可,業者才可以申請建廠,黃凱疑似利用職權幫忙護航,檢調在他的辦公室住處,查扣兩輛進口名車,名錶及上百萬元現金,涉嫌收賄上千萬,雲林縣政府新聞處副處長黃俊彥說:「縣府昨(4)日,建設處有4位員工,北上接受調查,雲林縣政府所有公務的推動,均是依法行政秉公辦理,那縣府同仁在這樣的原則下來處理公務,相信不會有不法情事。」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112.10.13)說:「112年10月13日開始,辭去議長的職務。」去年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綠能收賄案宣布請辭後,四連霸議員黃凱,補選當上議長,沒想到在擔任議員期間,疑似就收光電業者好處,步上前議長後塵也捲入綠能弊案,恐怕讓選民對雲林縣府信任大打折扣。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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