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共享機車停自家 律師警告:竊盜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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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 / 劉漢生 榮昊北 林柏睿 報導 有民眾到台南市北區租借電動共享機車後,找不到機車的位置,直到開啟「機車提示燈」功能,發現竟然停在私人住家內,氣得拍下影片,網友直呼實在太誇張,律師提醒如果車輛租借完畢,卻停在家中可能觸犯刑法竊盜及侵占罪;記者實際測試,也發現機車定位有不精準問題,民眾說他們經常遇到這種狀況,找不到機車很困擾。記者林柏睿說:「共享機車相當方便,不過現在就有民眾發現說,打開APP系統明明車輛顯示的地方,他已經到那個地點但是還是找不到車,我們實際來測試一次,按下立即預約租車,然後我們現在就前往它的目的地,來看看那輛車到底存不存在。」我們實際測試一次,按下租借鈕後前往目的地牽車,記者林柏睿說:「APP系統上明明顯示這輛車停在85大樓內,但是我們實際發現這個車子,卻是停放在85大樓外。」民眾說:「如果是在一條路上,它可能會顯示靠這裡可是其實在對面,(覺得很困擾)會有時候會找不到停的時候。」不只車輛定位不精準,有民眾PO文說,在台南北區租借共享機車,找了很久找不到車,直到開啟「機車提示燈」功能,發現原來共享機車停在私人住家內,氣得拍下影片引起網友討論,認為這樣行為「實在太跨張」,民眾說:「感受很不好就覺得滿自私的,兩三成的機會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民眾說:「好不容易找到了,可能就還要另外找覺得滿不方便的。」律師江信賢說:「如果行為人已經歸還該機車,用其他方式把機車移到自己家中的話,恐怕必須負擔刑法的竊盜或者侵犯的法律責任。」租借期間騎到家中停放,只要支付所衍申費不會有法律問題,但歸還已經被視為沒有法律權益,恐怕要負刑法竊到責任還有民事損害賠償,共享機車是大家共享,但若是民眾貪圖一時方便把車騎回家,造成別人無法租借,行為恐怕觸法得不償失。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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