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新北地院一名游姓書記官,涉嫌勾結詐團,偽造假遺囑,盜領獨居長者或往生者上億元遺產,6號凌晨,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檢方一查,他曾是台北市警局二線二星的警務員,還曾兼差AV男優,後來考上書記官後,被中山分局一名駱姓員警找上,利用職權,幫忙查詢個資,每查一筆收賄"6萬8000元"。戴著口罩,身穿運動服,在調查局人員陪同下,快步走進台北地檢署,他是"新北地院游姓書記官",這回不是來工作,而是因為涉嫌勾結詐團,偽造假遺囑,盜領獨居長者或往生者遺產,6號凌晨,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不斷低頭遮遮掩掩,就怕身分被認出,因為有警界人士,一眼就認出,他曾經是台北市警局二線二星的警務員,還曾兼差AV男優,再考書記官。
書記官勾結詐團,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圖/民視新聞)還原整起假遺囑、真盜領案,檢方統計全案共有11起,6件既遂、5件未遂,北檢7月底首波針對既遂部分,大動作約談41人,聲押蔡姓主謀、蔡姓律師和中山分局駱姓員警等人,5號再鎖定未遂部分收網,成員包括書記官、里長、地政人員等28人到案。檢方一查發現,中山分局駱姓員警和游姓書記官是警專同學,但駱姓員警,只能查詢往生者個資,無法查遺產繼承人入出境紀錄,才會找上游姓書記官幫忙,向法官取得授權後,暗中幫忙查詢個資,每查一筆收賄"6萬8000元"。
書記官勾結詐團,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圖/民視新聞)律師劉韋廷表示,本身因為這名書記官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所以依照刑法132條規定,他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可以處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上他來協助詐騙集團,三人以上也構成加重詐欺罪,依照刑法339條之4的規定,可以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局一大隊副大隊長李建翰,共查獲犯嫌51人,其中有律師 里長 戶政人員 地政等專業人士,全案依詐欺 偽造文書 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解送地檢署。司法人員、警方、律師、地政人員和詐團勾結,不法所得高達1億4千萬元,調查局、刑事局、台北地檢署聯合全力偵辦,要一一糾出不法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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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員考上書記官瀆職 勾結詐騙集團「盜領遺產」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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