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遭撞爛判賠近16萬! 車主無奈:纏訟1年等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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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 / 黃種瀛 楊宗穎 謝忠義 報導 去年2月,彰化一名廖姓男子酒駕撞上路旁小貨車,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一審宣判他必須賠償受害的貨車車主近16萬元,但貨車車主抱怨,這輛車是他做生意的生財工具,才買來一年多,二手價至少也有30萬,現在卻被撞得幾乎全毀,卻只判賠16萬,很不合理,重點是酒駕肇事的廖姓男子,事發後不但沒有一句道歉,還提出上訴,全案纏訟一年多還沒有結果,貨車車主到現在,一毛賠償金都還沒拿到。半夜兩點多,一輛白色轎車疾駛而來,撞上停放路旁的小貨車,強大的撞擊力,把小貨車車頭撞得稀爛,警方到場,發現肇事的白色轎車駕駛廖姓男子酒駕,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彰化縣警員林分局交通隊分隊長王議進說:「廿幾歲廖姓男子(開車)行經事故地點,不慎碰撞對向停於路邊自小貨車,廖民有酒後駕車情事。」這是發生在去年2月的車禍,法院一審宣判,廖姓男子必須賠償貨車車主15萬9025元,但貨車車主無奈地說,賠償金根本不夠,被撞貨車車主說:「我的貨車就全毀了,因為我是牽新車,開了一年多行情也有30幾萬(元),賠償金要賠一台車也賠不夠。」貨車車主說,判賠金額多少是另一回事,最讓他氣不過的,是對方廖姓男子,事發至今沒有一句道歉,甚至還提出上訴,被撞貨車車主說:「就申請調解(對方)兩次都沒來,現在年輕人態度就是這樣子啊,把人家的車撞壞一句道歉都沒有,態度又都不甩。」被撞毀的貨車,是車主做生意的生財工具,但全案纏訟到現在一年多,車主連一毛錢賠償金都還沒拿到,他盼望政府更嚴厲地懲罰酒駕,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原始連結
社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