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一審判刑卻不用停職!卓冠廷:現行法令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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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中心/李佳穎報導國民黨立委顏寬恒今(26)日因貪污罪遭法院一審宣判有期徒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對此,內政部表示,顏寬恒所犯案件非屬賄選等罪,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停職規定之適用。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在《台灣最前線》節目中質疑,顏寬恒貪污案一審宣判有罪,但現行的司法卻不用解職、停職,但高虹安市長一審判刑就馬上停職,他卻還可以繼續當立委,這就是現行法令的缺陷!原文出處:最前線/顏寬恒一審判刑!連高虹安都停職他卻不用!卓冠廷:法令有缺陷!
社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