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黃毓倫、羅宇翔 台中報導連10元也要貪!台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戶籍員,利用短開規費的"收據",侵占規費,這些規費從10元到20元不等,積少成多,兩年來貪污6萬多元。戶所發現"存檔"數目跟"收據"數目對不起來,才發現戶籍員從中牟利,檢方偵辦後,已經將這名戶籍員,提起公訴!來到戶政事務所抽號碼牌,等待辦理文件,民眾怎麼也沒想到,辦理文件相關的規費,竟然有公務人員,從中牟利,連10元硬幣也不放過。民眾:「他明明是公務人員,然後但卻為了賺一些錢,然後去這樣子違法,我覺得很不OK。」民眾:「因為為了一點點錢,然後違背良心,他不會覺得心裡不安嗎?」
戶政員少報收據,從中牟利。畫面中非當事人。(圖/民視新聞)台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一名60幾歲的方姓戶籍員,涉嫌從前年1月起,利用民眾到戶所,辦理文件,列印紙張的規費,中飽私囊,像是檔存申請書1張10元,戶籍謄本1張15元,印鑑證明1張20元,以1日犯行算1罪,兩年共250罪,不法所得6萬515元。潭子區戶政事務所代理主任宋雅莉:「多收少報(收據),少報(收據)他是利用戶役政,因為我們戶役政系統,你每存檔它都有軌跡可以查詢,所以他存檔了1件,可是實際上跟民眾收了10件的錢。」舉例來說,民眾如果申請列印文件10張,要付100元,"存檔"紀錄是10張,但戶籍員收據卻沒有如實報10張,就可以從中獲取差價。潭子區戶政事務所代理主任宋雅莉:「他就把他的存摺給我們看,他說其實他根本就不缺錢,他那時候的說法是說他生病了。」
文件列印的規費從10到20元不等。(圖/民視新聞)方姓戶籍員聲稱不缺錢,這些規費都放在抽屜,檢方偵辦後,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偽造文書提起公訴,若確定判刑,戶籍員不但丟了工作,也無法申請退休,一時貪念、恐怕晚節不保!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原文出處:
戶籍員暗槓民眾規費 2年來共侵占6萬餘元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陳佩琪遭爆4度翻供ATM存619萬違常理 3子女恐列洗錢被告
柯文哲又被打臉不只1次去過陶朱隱園 簡舒培:噁心!他是常客
今早被北檢第二度提訊! 傳彭振聲轉為「污點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