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控80萬極光之旅變「流浪團」 旅行社:廠商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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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 / 吳烈安 趙英光 報導 台中有民眾一家四口在過年時,花了80萬,參加旅行社北歐芬蘭賞極光行程,但去程時,因為機械和天候問題,班機延誤,旅行社雖然協助轉機,但團員們第一天,不但在杜拜滯留,原本應該在極光圈待5天,也因此變成4天,許多行程也取消,旅客要求退費,卻遭到拒絕,導致他們很不滿,旅行社發出聲明,強調費用已經付給當地廠商,對方不退,因此也無法退錢給旅客,消保官解釋,定型化契約規定,行程取消、減少的費用應退給旅客,但旅行社如果已經支付費用給廠商,對方又不退,旅行社就沒有減少支出費用的問題,建議雙方先協商,如果談不攏,也可以找消保官協助。冰天雪地燈光燦爛,這是北歐耶誕老人村,遊客們拍照捕捉美景,到了晚上又賞極光,這是有民眾一家四口,花了80萬,跟團去北歐旅行,不過整個行程下來,有人覺得自己在流浪,旅客陳先生說:「飛機從台北開始一路一直延誤,前兩天幾乎都是在機場沒有出來。」旅客說不但第一天班機延誤,在杜拜滯留,接著又因為天候再度延誤,導致原本有5天,應該在極光圈的行程,變成4天,捕捉帝王蟹和部分參觀行程,也無預警取消,要求退費,旅行社卻拒絕,旅客陳先生說:「一天差不多將近2萬塊的這個旅費,你行程完全沒有走,不做任何的處理當然大家,多少會有點失落還有,主打的極光其實大部分的人,都沒有看到。」旅行社發出聲明,解釋當時班機延誤多訂了機票和飯店,都沒有多收費,行程雖然取消但費用已經付給廠商,溝通後廠商不願意退費,因此也無法退給旅客,消保官解釋定型化契約,雖然規定取消行程,旅行社減少的費用要退給旅客,但這次的情況旅行並沒有減少支出,台中市消保官何怡萱說:「已經付款給廠商,廠商是屬於不退的這種情況,那就旅行社而言,它其實就沒有減少費用,那就會跟消費者的認知,可能就會有落差。」消保官建議,旅客可以先和旅行社協商,看是否能返還部分費用,如果談不攏也可以找消保官提出申訴。 原始連結
社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