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讀書躲兵役.除役才返台 年薪高.二審改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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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 林佳瑩 許昱文 報導 兩岸情勢緊張,台灣義務兵役將回復要當1年兵,不過南投縣有名李姓男子,大學畢業後疑似為了躲避兵役去美國讀書,等到年滿36歲除役後才回台,被南投地方法院,依妨害兵役罪,判刑5月徒刑,緩刑2年,且要向公庫支付15萬元罰金。但檢方覺得量刑過輕而上訴,因為李姓男子在美國擔任軟體業經理,年收入有台幣750萬元,經過台中高分院二審,法院判決維持緩刑,但支付金額提高到100萬元。國軍進行操演保衛國家,不過在南投卻有一名李姓男子,疑似為了躲避兵役,跑到美國讀書,他22歲大學畢業後就去美國,32歲時,南投縣府發函要他回國服役,但男子沒有回國,直到過了36歲除役後,37歲才回台灣,被南投地方法院,依妨害兵役罪,判處5月徒刑緩刑2年,還要向公庫支付15萬罰金,但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俊毅說:「原審諭知被告應向公庫支付,金額僅新台幣15萬元,顯不相當,又原審為緩刑的宣告,無異鼓勵有足夠經濟基礎之人逃避兵役,量刑上難認妥適因此提起上訴。」檢方認為,李姓男子在美國擔任軟體業經理,年收入有台幣750萬元,只罰15萬元,量刑過輕提起上訴,經過台中高分院二審,法院判決,維持緩刑,但支付金額提高到100萬元,民眾說:「繳15萬(元)不用當兵我可能也會這樣做,(罰他)該去當兵到他除役這段時間的年收入,可能比方說10%或15%,這樣子比例可能會比較好一點。」民眾說:「是不太應該啦就當兵義務役,而且現在當兵也沒有像以前那麼累了,如果以他美國的收入的話,(罰100萬元)當然是還好啊。」李姓男子疑似為了逃一年的役期,在美國生活快15年,回台灣後,不用當兵了,但難逃法律制裁,被法院判決,需向公庫支付100萬元。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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