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真的有3匹馬奔跑! 飼主不解:鎖頭無異狀

花蓮縣 / 張益鈞 李詩健 蕭羽秀 報導 17日早上6點多,花蓮縣吉安光華二街,竟然出現3匹馬奔走在路上,嚇得駕駛以為眼花看錯,同時也不敢大意先停車,等馬兒通過後再開。馬兒跑上路,飼主也相當意外,因為他們平時是分開看管,竟然同時逃家,而且柵欄上的鎖頭也沒有異狀,讓飼主覺得相當不解。不過馬兒在路上奔走的狀況,已經影響交通,警方依法開罰,也提醒民眾如果飼養動物在路上亂跑,造成交通事故,飼主得負起刑事責任,千萬要小心。3匹馬大搖大擺跑在路上,汽車駕駛不敢大意,乖乖跟在馬兒後頭,路上員警被找來也不敢置信,探頭確認,驚訝到還沒回過神,只能先慢慢跟著,確定馬兒到底想往哪裡去,目擊車主說:「我那時候以為我眼花了,但是小孩是很開心,我(開)在牠前面,我更不敢動,因為我怕牠等一下以為我們要攻擊,所以等一下衝過來就麻煩了。」這3匹馬17日早上6點多,出現在花蓮縣吉安光華二街附近閒晃,嚇得路上駕駛趕緊停車,等馬兒走掉才敢往前開,不過是哪家的馬兒這麼調皮竟然逃家,當事飼主說:「都是一隻一隻的都是個別關,3個門也沒被破壞(馬)全部出去了,但門就是打開的,然後監視器畫面剛好在死角。」3匹馬平時都分別關起來,不過卻能同時離家出走,奇妙的是柵欄上鎖頭也沒發生異狀,所幸半小時內就全數回到農場裡,但影響交通的部分,飼主也得負起責任。花蓮縣吉安分局光華派出所長高郡偉說:「聯繫飼主將馬匹帶回,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取締告發。」警方表示如果馬兒在道路奔走,導致交通事故造成傷害或車輛毀損,將會依刑法過失傷害罪,對飼主開罰最重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要是重傷,更會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得負擔民事賠償千萬不可大意。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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