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垃圾週刊!《鏡週刊》喊告 黃國昌蔑笑3聲嗆:自取其辱

19,938 次觀看
即時中心/顏一軒、陳治甬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遭到收押,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不滿媒體頻頻在記者會中,拿著《鏡週刊》稱檢方在柯行動硬碟中發現8張巨額支票影像等問題來追問,憤而怒轟「垃圾週刊」等語;《鏡週刊》要求限時道歉未果,今(12)日稍早宣布對黃提出妨害名譽等罪的告訴;而他本人聽聞消息後,則蔑笑3聲大酸週刊「自取其辱」!

《鏡週刊》稍早在官網、臉書等社群平台發布聲明表示,黃國昌多次以「垃圾」辱罵本刊及本刊報導,因道歉之時限屆至而未獲置理,本刊將對黃先生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快新聞/嗆垃圾週刊!《鏡週刊》喊告 黃國昌蔑笑3聲嗆:自取其辱《鏡週刊》聲明全文。(圖/翻攝自《鏡週刊》官網)《鏡週刊》強調,刊物的報導為記者透過查證後才出刊,記者對於報導的內容必須負擔文責,此乃眾所周知之事;民眾黨主要幹部每週對本刊報導的批評指教、甚至直接表明要提告,都是民主社會運作的狀態;但是表達意見並不得以粗鄙、貶損羞辱他人人格之方式為之,黃國昌的言行顯然屬於低價值言論,本刊為捍衛新聞自自由以及記者的尊嚴,必須訴諸珍貴的司法資源,導正此歪風。週刊續批,法律學者出身的黃國昌,近年挾立委身分,對諸多公共議題發聲,具有極高之聲量;惟其言論卻以政治為首要考量,將國家法律拋諸於後;有關柯文哲所涉弊案的偵辦過程,皆冠以政治迫害的結論,企圖打擊司法威信脫免罪責,已完全背離法治國的精神。記者中午在立法院堵訪黃國昌,詢問有關《鏡週刊》提告一事,黃聽聞問題後相當不屑表示,「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這就是我10個字的回應,謝謝!」;結束訪問步行向前離開時,他還意外被鏡頭收到「大笑三聲『哈哈哈』」的聲音!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原文出處:快新聞/轟垃圾週刊!《鏡週刊》喊告 黃國昌蔑笑3聲嗆:自取其辱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黃國昌突襲北分署質疑「勞動部包庇」 洪申翰駁:全力配合檢調
黃國昌北分署"突襲行程" 李宇翔嗆噁:假考察真作秀
柯文哲第10度被提訊 被問不法所得是否上億不回應

娛樂新聞